杭州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如题所述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提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0-09-15

一、提取方式:

1、职工以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卡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二、提取条件

1、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铁路职工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单位未安排单身宿舍的)。

2、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

(4)非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非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办理提取公积金时填报的《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资金性质”栏只可选择一种,提取多种资金需分别填表。

二、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三、收费情况:无。

四、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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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07

一、办理条件 

(1)住房消费类,以下条件需全部满足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2)非住房消费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离休、退休(退职)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 5 年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出国、出境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二、办理地点

杭州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杭州市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三、受理时间 

办理点工作时间参考:周一至周日 9:00-12:00 、13:30-17:00 ,双休日仅办理提取业务,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四、办理材料 

(1)必须携带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对于补交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提供《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及《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杭州市主城区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购买公有住房,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

    回迁、扩面住房的, 需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其中,回迁、扩面协议应注明回迁扩面的实际支付金额、房屋地址内容,如未注明,客户还需提供资金结算单作为提取材料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建房许可证明(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农村村民建房呈报表>、<农村村民建房批准书>)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所在地政府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损坏程度严重以上的房屋鉴定报告及购买材料的凭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人配偶、父母、子女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或同一住址的《户口簿》等有效关系证明

五、办理流程

Step 1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该表格可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网上自行下载:杭州住房公积金网

Step 2 :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已在“办理材料”中列出)至行政服务中心柜面办理

Step 3 :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

六、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七、办理费用

无需收费

八、温馨贴士 

(1)办理提取公积金时填报的《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资金性质”栏只可选择一种,提取多种资金需分别填表

(2)职工以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卡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4)其他有关办理的常见问题,请访问: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常见问题

以上内容来源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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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1-04-14

提取方式:

1、职工以本人银行卡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式”栏选择“银行卡转账”,填写账户户名为本人的银行卡开户银行和卡号。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到指定银行卡。目前银行卡转账方式只限于有银联标志可正常使用的卡(除外资银行)。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将资金转至售房单位的,“提取方式”栏选择“其他转账”,并填写收款单位名称(须与购房合同中售房单位一致)、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支付给收款单位。  

二、提取条件

1、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铁路职工为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单位未安排单身宿舍的)。

2、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

(4)非本市户口职工(铁路职工需为非本省户籍)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

(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一、办理提取公积金时填报的《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中“资金性质”栏只可选择一种,提取多种资金需分别填表。

二、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4个回答  2018-06-27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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