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会。实名举报后,一般流程是:1、登记造册。并送领导安排和批示;2、依据领导安排落实调查人员,展开调查取证;3、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得出初步结论,并向领导汇报;4、纪委召开会议,审议案件,做出最终定性。如果属实,违反相关党纪,依规定予以党纪处理,如果有犯罪行为,移送检察院。5、将调查结果通告实名举报人。听取举报人意见。6、结案。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七十三条 对于控告和实名举报,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由负责侦查的部门在十五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举报人,同时告知本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不立案的复议,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的部门审查办理。人民检察院认为被控告人、被举报人的行为未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但需要追究其党纪、政纪、违法责任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