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掌握适宜的光照制度?

如题所述

鸡育成期每天的光照时间要保持恒定或稍减少,不能增加。因为光照时间过长或逐渐增加,会使鸡提前性成熟,过早开产的鸡,产蛋持续期短,蛋重小,产蛋率低。因此,合适的光照制度是使鸡群适时开产、提高产蛋量的重大技术措施之一,必须运用得当,严格执行。密闭式鸡舍内的鸡群,可完全利用人工光照。方法是:雏鸡1周龄以内,每天光照23~24小时,2周龄至18~20周龄每天保持光照8小时。

开放式鸡舍内的鸡群,可以充分利用自然光照。但自然光照的时间各地随季节不同有很大的变化,所以要维持育成鸡对光照的需要,就要根据不同季节的自然规律,制定人工补光的管理制度。

我国绝大部分地区位于北纬20°~45°之间,一般冬至前后日照时间较短,以后逐渐延长。到夏至前后,日照时间较长,从夏至到冬至又逐渐缩短。因此,4~8月间孵出的鸡,育成后期处于日照渐短时期,放到20周龄时,只要利用自然光照即可满足其需要。9月底至翌年3月孵出的鸡,其育成后期处于日照渐长时期,若完全利用自然光照,通常会刺激母雏过早性成熟。为防止这种情况的产生,应控制光照时间,通常可采用人工补充光照。其具体方法是:先查出本批鸡达到20周龄(种鸡22周龄)的昼长时数(如为11小时),然后加7小时作为出壳后第4天的光照时间(18小时),以后每周减少光照20分钟,直到21周龄(种鸡23周龄)逐渐过渡到产蛋鸡的光照制度。光照强度以5~10勒克斯为宜,即每平方米鸡舍安装2~3瓦电灯,灯泡距地面2米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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