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湖南新农村医疗合作的报销范围

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帮别人拆房子意外摔伤,乡镇医院由于条件有限,不接受治疗,于是到常德市第六医院(二级医院,新农合定点医院).诊断结果为:左小腿软组织挫伤,血肿伴感染,做了个小手术.住院治疗8天.前后共花了2200元钱,但出院的时候医院农合办说这种情况不属性于报销范围,我想问一下,我叔条件都具备,为什么不能报销呢?.请知情的朋友说一下,谢谢了!

哥们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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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文件对外伤造原因造成的医药费用有明文规定

一切外伤,只要有第二方当事人的`都不在报销范围内

你叔叔是给别人拆房子的`有第二方责任人`

如果一开始你就`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摔伤且到村里打出自己摔伤的证明`

这样,所有农合定点医院都是可以报销的

也就是说,一开始就要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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