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帮别人拆房子意外摔伤,乡镇医院由于条件有限,不接受治疗,于是到常德市第六医院(二级医院,新农合定点医院).诊断结果为:左小腿软组织挫伤,血肿伴感染,做了个小手术.住院治疗8天.前后共花了2200元钱,但出院的时候医院农合办说这种情况不属性于报销范围,我想问一下,我叔条件都具备,为什么不能报销呢?.请知情的朋友说一下,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