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办了加油卡,现在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怎么开?

如题所述

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流程如下:
1、发票网上分发,在申领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需要分发到税务ukey才能使用。通过开票软件中“发票管理/发票领购管理/发票网上分发”模块进行发票分发,同时可以查询到纳税人所有未分发和待分发的网络发票,显示税务ukey中的发票库存信息;
2、发票开具,点击“发票管理/正数发票填开”,选择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填写发票信息进行开具。其中购货单位名称、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可双击选择设置好的信息,通过“系统设置/基础编码设置/客户编码(自定义货物与劳务编码)”,可设置常用的客户及货物劳务编码,提高开票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
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第二十二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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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1
单位办的
加油卡
,可以选择充值时开发票,也可以选择消费后
开票
。如果需要开具增


专用

票,只能选择先消费后开票,需要给加油站提供开票信息。
第2个回答  2020-04-21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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