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刑期间脱逃,又犯罪的管辖问题?

甲判处有期徒刑关在a市监狱,后越狱逃跑,期间在b市又杀人,结果在逃到c市的时候被抓。问由a市法院还是b市法院管辖?为什么呢?
问题是犯罪捕获地是在c,难道是由c来管辖?

其他的都是扯淡的,我是涉外律师,信我的《刑诉法解释》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原则上由服刑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如果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脱逃期间所犯的罪的,应当有脱逃地法院管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4-06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四条 第三款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06
比如以前的杀人逃犯 在什么地方杀人了 逃到别地方 逮住之后 押送回原杀人地方 受审

B市 个人认为
第3个回答  2009-04-06
b市管辖,因为他在那里杀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