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唱版权的歌曲没有跟原创授权直接翻唱算侵权吗?

如题所述

很多喜欢音乐的人爱翻唱一些歌曲,有些翻唱甚至比原唱还火。那么翻唱是否涉及侵权呢,其实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是一般公益表演翻唱节目和一些普通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和涉及到利益,也没有向表演者支付相应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用和原创作者其经纪公司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活动和比赛并进行电视网络直播、或者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原创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很重要因为付出了很多心血和智慧,随着互联网络的发达,原创侵权行难以得到有效的控制而且为日益严重,从个人自媒体到原创音乐人,侵权行为无处不在。任何一个原创作者,都不希望自己的作品,被别人盗取用来盈利。不管是一篇简单的文学文章,还是一首歌曲,只要是没有经过原创作者授权,就私自使用原创作者的作品用来盈利,都算是一种侵权行为。法律在这方面也是非常全面,违法者后果很严重。

前面不久斗鱼络直播平台一姐冯提莫就遇上侵权这事,现在的年轻人只要经常使用一些自媒体平台都知晓冯提莫,是近些年数一数二的网红了,所谓人红是非多,提莫小姐姐自从走红以来,就从来没少过事。近日某原创音乐人《我要你》的词曲作者在微博上对冯提莫说侵权,虽然咱们的提莫小姐姐还没有回应这件事情,不过不管什么原因,只要冯提莫在公共场合唱过这首歌曲,那么侵权行为就绝对是石锤的事情了。据说冯提莫在直播平台翻唱这首歌不下很多次,可能是小姐姐对版权法律意识比较模糊,并没有在意侵权问题,所以没能跟原创作者及时沟通的结果。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自己的东西没有经过同意被别人利用是很郁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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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6
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包括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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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7-30
这样确实是侵权,即便是翻唱歌曲也必须得到原创的授权才可以的,否则原创是可以告你侵权的,
第3个回答  2020-07-30
是的。没有经过原创授权,直接翻唱肯定对原创造成比较大的伤害,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第4个回答  2020-07-30
其实本质上是算侵权的,而且你没有跟人要申请用翻唱去盈利的话,更是要算是侵权的所以这个问题上法律还是有定义的,大家要多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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