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携带物品规定2023

如题所述

高铁携带物品规定如下:

一、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管制器具

1、管制刀具:根据《管制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GA1334-2016),认定为管制刀具的专用刀具(匕首、刺刀、佩刀、三棱刮刀、猎刀、加长弹簧折叠刀等)、特殊厨用刀具(加长砍骨刀、加长西瓜刀、加长分刀、剔骨刀、屠宰刀、多用刀等)。

以及开刃的武术与工艺礼品刀具(武术刀、剑等),以及其他管制刀具(超过GA/T1335《日用刀具分类与安全要求》规定的尺寸规格限制要求的各种刀具)。

2、其他器具:警棍、军用或者警用匕首、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弩、弩箭等。

(二)易燃易爆物品

1、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环氧乙烷、二甲醚、丁烷、天然气、乙烯、氯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2、易燃液体:汽油(包括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煤油、柴油、苯、酒精、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1,2-环氧丙烷、二硫化碳、甲醇、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等。

3、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偶氮二异庚腈等。

4、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5、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6、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氯酸钠、硝酸铵等。

(三)毒害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氯、氨、异氰酸甲酯、硫酸二甲酯等高毒化学品以及灭鼠药、杀虫剂、除草剂等剧毒农药。

(四)腐蚀性物品

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有液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

(五)放射性物品

指含有放射性核素,并且其活度和比活度均高于国家规定豁免值的物品,详见《放射性物品分类和名录(试行)》。

(六)感染性物质

包括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感染性样本,详见《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类、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

(七)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

1、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

2、硫化氢及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或者有恶臭等异味的物品。

3、容易引起旅客恐慌情绪的物品。

4、不能判明性质但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二、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的物品

(一)锐器:菜刀、水果刀、剪刀、美工刀、雕刻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刀刃长度超过60毫米);手术刀、刨刀、铣刀等专业刀具;刀、矛、戟等器械。

(二)钝器:棍棒、球棒、桌球杆、曲棍球杆等。

(三)工具农具:钻机、凿、锥、锯、斧头、焊枪、射钉枪、锤、冰镐、耙、铁锹、镢头、锄头、农用叉、镰刀、铡刀等。

(四)其他:反曲弓、复合弓等非机械弓箭类器材,消防灭火枪,飞镖、弹弓,不超过50毫升的防身喷剂等。

(五)持有检疫证明、装于专门容器内的小型活动物,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旅客说明运输过程中通风、温度条件。但持工作证明的导盲犬和作为食品且经封闭箱体包装的鱼、虾、蟹、贝、软体类水产动物可以随身携带。

三、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二)香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三)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四)冷烫精、染发剂、摩丝、发胶、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

(五)安全火柴不超过2小盒,普通打火机不超过2个。

(六)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除外。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限制携带、运输的物品。

不能携带的物品可以办理托运:

如果想要带些禁止携带的物品,或者化妆品超量,旅客可通过高铁托运当场寄走符合标准的手信、年货。

中国铁路总公司了表示,禁止携带进站上车的物品以及旅客个人物品、站内购买的土特产产品等,可通过由中国铁路在车站服务台、进站口安检区设立的服务点办理“站到门”托运服务。

目前,已在69个高铁车站开通便民托运服务,为中国内地地区超过300个城市提供服务,包括所有地市级以上城市和部分县级城市,同时,后期将逐步扩大办理便民托运服务的车站范围。

以上内容参考:12306官网-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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