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可以监外执行吗

如题所述

判刑后根据情况可以监外执行。
判刑后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监外执行:
(一)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以上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监外执行的程序:
(1)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综上所述,判刑后的监外执行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被判处刑罚的人可以在不完全执行刑期的情况下获得暂时的自由。根据法律规定,判刑后是否可以进行监外执行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例如犯罪行为的性质、刑期的长短、个人表现等。同时,监外执行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核、决定等环节。具体的条件和程序会根据不同法律法规的规定而有所差异。判刑后的监外执行是对刑罚执行方式的一种灵活运用,旨在促使罪犯改造并尽早回归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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