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上个月购买了11张办公桌,14张椅子,价值10000元,分别开在3张发票上,一张6000多,其他2张都是2000元,我上个月直接一起记入管理费用-办公用品里 ,我是不是做错了?如果错了,我这个月该怎么做呢?
我公司的财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入帐的最低标准是2000元,问题是发票上并未注明单价和数量。1张桌子也就600多,1张椅子也才100多啊,这也要记固定资产吗? 我们是一家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 其中有张桌子是2000多,我记入固定资产,其余的桌子是600,椅子100多,这些记低值易耗品,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