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汇算清缴报表如何填写?

如题所述

独立核算分公司,分公司所在税务局核定了企业所得税才需要单独申报,否则由总公司申报,分公司不申报。

分公司做年度汇算清缴,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分清分支机构: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比例:以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作为计算依据,权重分别是0.35、0.35、0.30。

三、计算分摊税款:按照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所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

四、季度预缴纳税:汇总纳税企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

五、分摊税额: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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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1-22
对于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的填写需要按照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之间如何分摊税金的规定进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文件相关规定,总机构应将统一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按核定的分配比例,计算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当期应纳税额,并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在实际操作中,汇算清缴申报表和预缴申报表与总部一样,不需要填写分摊比例。因此,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只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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