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饮酒怎么禁,酒后驾车如何止

如题所述

醉酒驾车5条禁令:
不违反禁令,不酒后驾车,遵纪守法。五条禁令不是指关于醉驾的五条禁令,严禁醉驾酒驾是五条禁令中的一条,我国对于醉驾酒驾的查处以及处罚力度呈现加强的趋势,每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禁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五条禁令如下:
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5、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针对酒驾和醉驾做了如下的规定:
对于普通驾驶员: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
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营运机动车驾驶员: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驾驶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获取机动车驾驶证。
不仅如此,酒驾醉驾还会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让您付出更多附加的代价
1、当兵或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治审查
2、公民不能入党、不能报考国家公务员
3、因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子女报考公务员、警校军校时政审受限
4、营运驾驶人终生不得从事营运类工作
5、公职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6、律师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7、法定代表人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8、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9、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受限
控制酒后驾车的防治对策:
(一)广泛宣传教育,筑牢第一道防线。
1、制作交通事故系列录像教育片,警钟长鸣。酒后驾车危害大,为什么酒后驾车屡禁不止?主要原因之一是人们未能了解饮酒对驾车的危害;原因之二是酒的毒性作用使驾车人对当时情况失去记忆,对亲身经历的惊险过程没有感受,因而酒后驾车屡禁不止。为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当地党委政府牵头,以公安交警为主,会同新闻媒体、电视台记者等组成治理酒后驾车专门队伍。在多发路段和时段巡逻,拍摄酒后驾车上路、违规行驶、冲红灯、未让直行车和避让措施不当、撞击护栏、来车、超速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相撞的惊险事故现场。并收集饮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照片和交通事故后留下父母妻儿永远的悲痛的信息。精心策划,科学设计,制作饮酒到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系列典型录像教育片。开展宏观教育,电视台每天午间和晚间新闻播出系列录像教育片,开展微观教育,在培训驾驶员时,把酒后驾车系列教育片作为驾驶员培训必修课。通过事故现场教育,用事实说话,用血的教训激发控制酒后驾车的内在动力,使驾车人自觉控制不饮酒,使饮酒人自觉控制不驾车。让曾经有过酒后驾车的人永远不敢再拿生命去赌博;让那惊险惨不忍睹血的教训警钟长鸣。既给责任人施加压力,又唤醒驾车人自觉抵制别人劝酒、迫酒;也警醒朋友、同事不敢再为驾车人敬酒;既消除酒后驾车盲目自信的侥幸心理,又解决屡禁不止酒后驾车问题,能从源头上防治酒后驾车,最大限度地控制酒后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2、积极宣传饮酒对驾车的危害,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出门求平安是人类的共同心愿。然而,在现实生活中,驾车人为酒台饮酒添些饮酒气氛,或传统的思想观念作怪,愿伤身体不愿伤感情,主动或被动地饮几杯烈性酒后,驾车回家路上把命丧,换来父母妻儿和受害人一家永生流不完的泪。从主体看,是驾车人对酒的毒性作用盲目无知所造成悲剧。驾车人如果知道酒与驾车的因果关系,谁也不愿意也不可能拿生命去赌博的。因此,控制酒后驾车必须要以宣传酒的知识为突破口,把酒的成分、毒性作用、对驾车的影响及引发交通事故的全过程用文字表达出来,配以典型交通事故图片,形成图文结合的宣传资料。免费发送到各单位部门、各行各业、各酒店、各类人士的手上,并张贴到酒楼、酒吧、夜总会门口、餐厅墙上等处,通过电视台电台播放、讲座、张贴发放宣传单,一传十、十传百,宣传力度大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刻认识饮酒对驾车的危害性,自觉控制驾车不饮酒,即使需要配客应酬饮酒也不敢驾车去。父母、亲人、朋友、同事由于明白酒后驾车的危害,也监督驾车人不饮酒。这种教育防范方式,利用群众自己教育自己,针对性强、操作简便,受教育面广,耗费警力资源少。既减轻公安交警的工作压力,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又能控制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的良好环境,
(二)严惩酒后驾车,筑牢第二道防线。
1、加大力度查处酒后驾车。科学用警,把警力投向中午12时至14时,下午18时至21时的高发时段,实行弹性工作机制和错时制,在高速公路入口处、酒店附近、收费站等多发地段设卡检查,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有酒后驾车特征的对象进行酒精测试,及时送检,严肃处罚,严格控制酒后驾车上路。
2、依靠科技快速认定酒后驾车。目前使用酒精检测仪工作效率低、取证难、执行难。在酒精检测科技方面显得滞后,建议积极开展酒精测试方面的科技创新,研制出方便、快捷、准确的检测仪,以应对日益增多的饮酒驾车人,严格控制酒后驾车。如香港一家公司最近把吹气分析仪整合成车匙,如果酒精含量超标,车就不能启动,适用于各型车辆,能从源头上堵截酒后驾车,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考虑购进一些来尝试。
3、依法严惩酒后驾车。目前国家对酒后驾车的处罚较轻,对一些经济收入好的人来说罚千几百元是没当会事的。因此,要严格对酒后驾车进行惩罚。在此基础上,各地还可以结合实际,建立一些行之有效的地方法规,对酒后驾车进行相应处罚。也可借鉴国外一些适合我国使用的做法,逐步完善法律法规,对货车驾驶员酒后驾驶一次的,5年内不得申报客车牌照;对客车驾驶员酒后驾驶一次,吊销驾驶证;对连续二次酒后驾驶的,实行终生禁驾。
(三)建立长效机制,筑牢防范根基。
1、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从酒后驾车人自身利益入手,实行经济约束。对认定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一律不予以赔付;对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的,医药费及车辆损坏维修费一律自付;对机关干部、职工酒后驾车的,在单位检讨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这种约束机制既能防止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又能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
2、健立倒查追究责任制度。控制酒后驾车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并非公安一家能做好的,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需要党委政府的支持。建议省委省政府把酒后驾车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工作来抓,出台酒后驾车的监督制约有关规定。要求各行各业各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常抓不懈,把酒后驾车纳入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半年检查,年终评比,认真总结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对创新管理,加强监督,有效控制酒后驾车的先进单位给予表扬;对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责任人要倒查追究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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