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进行理赔

如题所述

车险中这十一种情况保险公司不理赔:

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

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保险公司视为免责。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

二、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期间造成事故损失,不理赔。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三、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对于未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车主上了保险也没有用,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内的所有赔偿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

四、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

五、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理赔。

保险公司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所以,车主一定要注意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等证据。

六、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理赔

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理赔。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八、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为什么是“有可能不赔”呢?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出事故,马上通知保险公司,才真正的保险。

九、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理赔。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十、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理赔。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

也就是说,保险公司理赔的是原厂车,自己假装的配件在事故中有损失,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十一、不是整车丢失、不理赔。

机动车辆车损险条款中明确规定,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在机动车辆附加盗抢险条款中也规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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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24

1、保险合同未生效、新车无临时牌照或者临时牌照过期期间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在汽车基本险的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都明确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官提醒】:在为仅有临时车牌的新车购买保险,应与保险公司事先单独做出在临时车牌方面的约定。
2、未按规定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者未及时年检的,均属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车险免责条款规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官提醒】:一定要重视年检这件事,车辆未年检,保险就相当于白买,车辆处于“裸奔”状态,要多危险有多危险。
3、修理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车辆在检测、维修、养护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负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者损坏是属于维修点的过失。此外,还包括车辆在出险后,送去维修的路上或者在维修过程中额外出现的意外损失的情况,保险公司也是不赔偿的。
法官提醒:修理期间,一定要注意看护好车辆,与维修点约定好,同时还可以专门就维修期间的责任与保险公司进行单独约定。
4、撞到自己家人的,保险公司不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法官提醒】:应防止类似“道德风险”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自己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谨慎驾驶。
5、在收费停车场损坏、丢车没有投盗抢险、财产损失险的,保险公司不赔偿。
对于在收费停车场被损坏、盗窃的车辆,如果投了全车盗抢险、财产损失险等,保险公司会依约定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有权向停车场追偿。车辆没有投全车盗抢险、财产损失险而在收费停车场被损坏、盗窃,受害人有权按照保管合同向停车场索赔。
【法官提醒】:如果车辆在类似场合被损坏、被盗,作为车主应该保管好停车场的收费凭证或发票,必要时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证据。
6、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保险公司不赔偿。
车辆损失险中有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若你某天善心大发,放弃对责任方的追责权利,那就有可能要自己承担事故损失,因为此种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损失给你的。
7、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之后驾车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
基本险四个险种的免责条款中均注明,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的,不予赔偿。
【法官提醒】: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或记分达到12分之后驾驶车辆的,属于无证驾驶,发生保险事故不仅可能得不到经济赔偿,还将面临无照驾驶的行政处罚。
8、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偿。
《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有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能证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承担的证明除外。
【法官提醒】:车主最好在48小时内报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若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报险,也要现场拍照保留证据。
9、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赔偿。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如果在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内未支付当期保费,保险合同效力也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此时的保险合约也就相当于一纸空文。
【法官提醒】:车主应按规定缴纳全部保费,并确认保险合同生效起止时间。
10、车主自行增加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偿。
通常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这对于喜欢为自己的爱车“化妆”的车主们来说就需要注意了。
【法官提醒】:对于车主新增加装饰部分,最好购买“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否则,损失部分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法官说法】审慎阅读保险免责条款避免索赔纠纷
车辆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是车主最为头疼的问题,原因在于买保险时保险人员并没有逐条详细的跟你讲解免责条款中的内容;适用范围,发生条件及责任后果等。而作为车主看着免责条款里面的一大堆文字,也没耐心逐条去阅读。因此在索赔过程中就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纠纷。
前述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很容易被车主所误解、理所当然的认为是属于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但实际上在免责条款上已经有明确规定;如果在购买保险过程中没有仔细了解清楚,与保险公司也没有另外约定,那么可能最后就会与保险公司走向“对簿公堂”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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