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怎么开证明?

农村的宅基地前后有两间房子,只有老人名字一个房本,老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宅基地分出去了,在外面盖了房子,小儿子没有宅基地就翻新了看房子,院子后面的房子是小儿子盖的,装修好了,但是改不了名字,也办不了房本,现在小儿子要结婚,想开证明后面的房子是他盖的,他装修的,但是村里不给开证明,有什么解决办法,或者可以证明房子归属?

(一)、农村房产证申请条件
首先是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的所在村是中心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需要的农户
(二)、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的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四)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
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并不多,各地可能有所不同,具体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具体的费用有:
1、测绘费1元/m2;
2、登记费80元/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房屋产权证明办理其实也很简单,只要准备好材料,房子建好后,就可以办理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02-09
答:法律分析:为了证明农村房屋的和合法性首先就应该申请农村房产的证明 也就是进行农村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的登记,在法律中规定的对于进行房屋建造初始登记的需要准备的文件有,登记的申请书,申请登记人的身份证明
第2个回答  2022-02-09

    办农村房产证需要,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向乡建办提出申请、乡建办同意建房、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经乡建办签字同意、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