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降央卓玛所演唱的《西海情歌》并非是她个人的作品,而是刀郎的。
《西海情歌》大家听过的版本应该是降央卓玛唱的。当你听到这首歌的旋律,就能带你进入另一个场景,身临其境的感觉。这首歌也给很多听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需要指出的是,《西海情歌》并不是降央卓玛的原著,而是刀郎的原著。
这首歌是刀郎自己创作并演唱的。在降央卓玛表演的时候,字幕显示这首歌的主要创作者是降央卓玛。这一事件最终让刀郎无法忍受,但在与对方沟通后,刀郎不得不诉诸法庭,他的做法非常正确。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降央卓玛被送上法庭时,是罪有应得。如果你为翻唱节目的一般表演翻唱他人的歌曲,并且不向公众收费或向表演者付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著作权人支付权利。但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歌曲参与商业比赛等商业用途涉及侵权。
多年来,刀郎对侵权行为充耳不闻。降央卓玛也是我们最喜欢的歌手,我也不想在这里抹黑她,但是当她在商演挣大钱的时候,她应该想到这些歌的词曲作者。一首歌的成功与否,需要一个合适的歌手来演绎,这是毫无疑问的。
词曲作者和歌手其实不是一条船上的。对于词曲作者来说,最头疼的是侵权,因为维权成本太高,费时费力。当然,对于像刀郎这样有团队合作的人来说,维权并不难。多年来,降央卓玛经常在一些商业演出中演唱刀郎的歌曲,这一点刀郎不可能不知道。作为一个词曲作者,他必须确切知道自己应该享有哪些权利。但他选择了长久的沉默,直到最近才决定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