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美商5G美容院是传销不?

如题所述

有可能,也有可能是一种新的营销模式,网络平台诈骗较多,建议谨慎对待。
给你介绍一下营业模式,你自己判断下。
齐鲁美商5G美容院是打的是共享美容的招牌,我就现如今市场上的共享美容院模式来看,它主要是通过美容师带客户去美容院、或共享美容院的股东(即向美容院交纳一部分资金成为合伙人活股东)带客户去美容院进行消费美容项目。它是如何实现普遍说法“共赢”的呢。由美容院提供场所、仪器、道具等一切美容相关的设备,有的还会提供美容师。她们向合伙人或股东收取一定资金,然后免费对她们提供这些资源。而那些合伙人和股东呢,她们只用向美容院交一点资金,就可以带人去美容院进行美容项目,或自己给客户做美容,或由美容院全程负责做项目,自己收取客户的美容费用或拿人头提成,前期什么都不用管,只用带人去美容院就行。双方提前商量好合作模式和分成比例分别获取自己的利润。
听起来很美好对不对,双方各自利用自己的优势做小投资大回报,可是真的是这样吗?请注意,这里的双方是指的美容院负责人和合伙人,那客户呢?客户在整个流程中是作为了第三方不确定因素,我们刚刚就说过,共享的原则是是由主办方和消费者直接对接,并且是在自愿的情况下产生的消费意愿。而在共享美容院中,他们把这样一个概念给偷换了,把其中一方主体人---客户,直接从这个链条中踢了出去,由合作方去拉客户,找客源。这种模式从根本上来说就已经将共享的概念给变相处理了,这样的结果就是模式不成熟,环节不够紧凑,很容易出现各种弊端。
从美容院管理层来看,美容院每个月的开支和设备产品是笔大开销,合伙人是有交纳资金,但他们的资金是一次性,你的房租、设备更换、产品选购却是长久消耗品。开始合伙人投资的资金够你美容院支撑多久?没错,你是可以源源不断的招纳新的合伙人,但你的美容院场地就这么大,美容床、美容仪器就这么多,随着合伙人越来越多,她们带来的客户越来越多,你的美容院根本没办法容纳这么多的客户的时候你该怎么办。再看客源,合伙人能带来的客户绝大多数都是老客熟客,发展新客的渠道几乎没有,没有客源美容院如何生存。
从合伙人来看,合伙人分美容师和非美容师。美容师就是带自己以前的客人去美容院做项目,可能第一次是你带客户去的,假如有一天客户做熟了不通过你直接去美容院那不是将自己这么多年摸的一点客源全部拱手送人了。另一方面,美容院的产品和仪器都可以共享,一旦客户用了之后产生什么不良反应,责任就全部在你,不仅钱没赚到,还损失了客户,最终落得了一个不好的口碑,一个把客户脸做坏了的美容师还怎么在这个行业混下去?
非美容师主要就是拉人去美容院进行美容项目消费,这种说的好听一点是合伙人,其实归根到底它的模式跟酒托很像,唯一的区别在于酒托不交资金只拿提成,而这种模式下的合伙人交资金,但提成可能会多一点。我们做一个计算,假如一位合伙人每个月要向美容院交1万五,一位客户在美容院消费500,那一个月至少要发展30位客户,平均一天一个人,只还只是保本的状态下,想要获取利润起码要超过30人以上。
其中提成也有分上下级的,但就目前了解到的分级只分到三级,也就是说第一个发展下线合伙人的人,他可以拿下这个合伙人往下两级的合伙人的提成。为什么不能继续往下拿提成呢?因为发展四级就触及到传销了,说到这里,相信你们应该对其模式有了一定了解了。你说共享美容院是传销吗?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的,钻了法律的空档,忽略了这种模式下的各种弊端,并夸大行业前景和利润收入,通过不断的发展下线来赚钱,完全颠倒了美容市场的核心方向。长此以往,缺点逐渐浮出水面,害人又害己。
共享美容院不能完全算是传销,但其手段绝对跟传销沾边,各位正在考虑加入共享美容院的朋友还是三思而后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6-06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