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四个人寻衅滋事 无故殴打女方三个人是什么行为?

对方四个男人寻衅滋事无故殴打我方三个人,我方是一男两女,然后我用啤酒瓶打伤了对方一人头部,我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我方有两个人也受伤了

对方突然殴打你们,那属于寻衅滋事属于犯罪行为。最起码是要被行政拘留的,如果有造成人员的伤亡,那就会上升到刑事上最层面。是要被判刑坐牢的。
关于是否是正当防卫,这个我说的不准。由警察叔叔或者法院的法官说了算。
一般认定是否是。正当防卫都得看你的行为是否是为了阻止对方进一步伤害自己,或者是你要保护的人。如果对方已经无法再继续加害于你们,那么你再重拳出击,那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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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07
你还手了并且用了武器,很可能会判斗殴,但前提是对方寻衅滋事。也就是说你们不会被惩罚但会被教育并且赔偿。当然对方也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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