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狄仁杰。
1、包拯
包拯(999年-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
2、狄仁杰
狄仁杰出身于太原狄氏,早年以明经及第,历任汴州判佐、并州法曹、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等职,以不畏权贵著称。
天授二年(691年)九月拜相,担任地官侍郎、同平章事,但仅四个月便被酷吏来俊臣诬陷谋反,夺职下狱,平反后贬彭泽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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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仁杰在营州之乱时被起复,并于神功元年(697年)再次拜相,担任鸾台侍郎、同平章事,进拜纳言。后犯颜直谏,力劝武则天复立庐陵王李显为太子,使得唐朝社稷得以延续。
久视元年(700年),狄仁杰进拜内史,于同年九月病逝,追赠文昌右相,谥号文惠。唐朝复辟后,追赠司空、梁国公。
对于有才干有政绩者,包拯则能秉公力荐,如杨纮、王鼎、王绰三人皆为范仲淹提拔的人才,曾分别担任江南东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和转运判官,因任内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吏而有“江东三虎”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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