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只能用第一套房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买房人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仍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这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法、办理手续等,和买第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一样的。

2、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可以凭第二套住房的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贷款。

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在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这时买第二套房的贷款,也得执行新政。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第二套还想要选择公积金贷款时,就必须先把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还清,才能再申请。还清后再申请公积金,目前不受“第二套房需提高首付和利率”新政的限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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