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超市实行购物卡,客户购买购物卡的时候有返点,比如返点 1% ,卖给客户是100元,而实际上含有101元的款,请问怎样做会计处理?多出来的一元作为费用还是别的?请详细一点。
这个不能做销售,因为还不没有销售货物出去。税是按照101元交的,但账上不好反映。
卖卡时:
Dr: 现金
Cr:预收账款
顾客用卡购物时:
Dr:预收账款
Cr: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此便产生了那一元钱也作为了销售收入,但实际上却没有,在此申明,不能作为费用或者主营业务成本。各位帮帮忙!
销售的购物卡100元本来就是含税的哈,购货时候的101元当然也是含税的所以税不是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