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2月份入职的,3月上旬发的工资单上明确写明基本工资1200,岗位工资2400,转正工资4500,后来到了4月上旬又发工资单时还是这么写,但我现在还是实习生的身份,5月份HR和我谈转正的事情,他和我说公司根据我的表现,定的工资标准是3500,我就纳闷了,随即说出工资单上写明转正工资是4500的事,他查了一下,然后告诉我,是财务那边搞错了。。。 多发我的工资会在下个月扣除,大家说说这可信吗?这么大一个公司,还能把这种事情搞错?
再有一个令人疑惑的是,比我晚去2个月的实习生C,表现没有我好,也没有我努力,(这都是公认的)而他的转正工资却和我的一样,都是3500。而之前比我早去一个月的实习生A,他才3000,他做的虽没我好,但是也比在我之后来的C要好,为什么A就这么低?我觉得我们应该实行的是岗位工资制度,应该是按技能高低和熟练水平来评判的,为何后来去的这个C表现不怎么好,也会和我拿一样的钱? 心里很不平衡阿!!!过段时间就要签正式合同了,试用期是3个月,我不知道试用期过后,要转正了工资还能涨吗?我还会和那个表现很一般的人一样的钱吗??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并不想在这么一个不公平的环境里工作。(注,据了解,C应该不是靠关系进来的)
问题:
1.公司说财务搞错的说法可信吗?
2.为什么我会和一个表现不怎么样的人工资水平一样?究竟公司是怎么安排的薪酬?这个薪酬制定的标准是什么呢?
请知情人士帮忙解答一下,万分感激!
你好,是私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