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个能感动哭的故事!!好的明天就给分!!

要能把女生感动哭!!!

嫂子,长大后我照顾你
我三岁那年,父母亲在一次沉船事故中不幸丧生。哥哥与我相依为命。日子虽然过得艰辛,却因了哥哥的关爱,我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没想到,十二岁那年,一场矿难又夺走了我唯一的亲人,哥哥也撇下了我。那时候,嫂子刚刚嫁到我家。

没过多久,就有人给嫂子说媒,对方是一个死了老婆的屠夫,家境不错,人也结实。嫂子问了一句,“带着康明行吗?”那个穿红戴绿的媒婆便再也没有登门。此后,又有几家相继来说媒,嫂子始终只有一个要求,带着康明可以,不然就不行。

嫂子是殷实人家的女儿,当初嫁给大哥时,遭到了家人的竭力反对,甚至要和她断绝关系,可是嫂子仍然嫁了过来,她看重的是大哥的人品。

大哥去世后,嫂子没少受娘家人的奚落,逼她早日改嫁,她那蛮横的弟弟甚至扬言要烧了我们的房子。嫂子还是那句话,“改嫁可以,必须带上康明。”尽管嫂子美丽贤慧,但谁家又愿意她拖着个累赘嫁过去?她的家人气得直跺脚,再也很少来往。

嫂子在一家毛巾厂上班,一个月才一百多块,有时厂里效益不好,还用积压的劣质毛巾充作工资。那时,我正念初中,每个月至少得用三四十块。嫂子从来不等我开口要钱,总是主动问我,“明明,没钱用了吧?”一边说一边把钱往我衣袋里塞,“省着点花,但该花的时候不能省,正长身体,多打点饭吃。”

我有一个专用笔记本,上面记载着嫂子每次给我的钱,日期和数目都一清二楚。我想,等我长大挣钱了,一定要好好报答嫂子的养育之恩。

中考之前,我对嫂子说,“嫂子,我报考了中专,可以早一点出来工作。”嫂子一听,愤怒地看着我,“你怎么能这样,你将来要考大学的。不行,得给我改过来。”第二天,嫂子不由分说地拉着我去找老师,硬是将志愿改了过来。

我顺利地考上了县里的重点高中,嫂子得知消息,做了丰盛的晚餐庆贺,“明明,好好读书,给嫂子争口气。”嫂子说得很轻松,我听得很沉重。

第二天,嫂子是红肿着眼睛回来的。我问她怎么了?嫂子沙哑地说了声,没事儿,刚才让沙子撞进眼睛里了。说完赶紧去打水洗脸。第三天她弟弟过来嘲讽她我才知道,嫂子为了给我筹集学费,去向娘家借钱,被娘家人赶了出来。

看着嫂子还有些浮肿的眼睛,我说,“嫂子,我不念书了,现在文凭也不那么重要,很多工厂对学历没什么要求……”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嫂子一巴掌打了过来,“不读也得读,难道像你哥一样去挖煤呀!”嫂子朝我大声吼道。嫂子一直是个温和的人,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发火。

那段时间,嫂子总是回来很晚,每次回来都拎着一个大编织袋,疲惫不堪。我问她袋子里装的什么,嫂子始终不给我看。有一天晚上到同学家取书,远远的看见路灯下蹲着一个熟悉的身影,面前铺着一块白布,上面摆满了鞋袜、针头线脑什么的。是嫂子。

我没有走过去“揭穿”嫂子。我远远的看着她时而躬着身和别人讨价还价,时而把零碎的钱理了又理。昏暗的灯光下,嫂子的眼睛里闪烁着希望的光芒。

十一点半,嫂子才提着编织袋回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一脸疲惫,却绽满笑容。看见我坐在桌前温书,走过来摸摸我的头,“明明,饿了吧?嫂子做饭给你吃。”我背对着她点点头,不让她看见我眼里盈满的泪。

那天晚上,嫂子晕倒在了厨房里。我听见轰隆一声之后冲进厨房,她侧躺在地上,脸色苍白。我赶紧将她背往医院。

医生说嫂子是因为营养不良引起贫血,加上劳累过度才导致晕厥。我要在医院照顾她,被嫂子轰了出来,“快回家温习功课,就要开学了,高一是很关键的一年。”

嫂子住了一天院就回家了,脸色仍然苍白。但她照常上班,晚上依然拎着那只编织袋去摆地摊。我实在忍不住,跑过去一把将编织袋夺了下来。嫂子似乎知道我发现了她的秘密,微笑着对我说,“明明,还差一点,再挣些就够了。”说完轻柔地从我手里拿过编织袋,斜着肩膀走进夜色。

靠嫂子每晚几块几毛地挣,是远远不够支付学费的。嫂子向厂里哀求着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还是差一点,她又去血站卖血。嫂子本来就贫血,抽到300cc的时候,护士实在看不下去,才自作主张地拔了针头。这些嫂子都不曾说,是后来那位护士——我同学的姐姐说的。

嫂子亲自把我送到学校,办理了入学手续,又到宿舍给我铺床叠被,忙里忙外。她走后,有同学说,“你妈对你真好!”我心里涌过一丝酸楚,“那不是我妈,是我嫂子。”同学们吁嘘不已,有人窃语,“这么老的嫂子?”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家离学校很远,每个月我才回去一次。每次回去,嫂子都会准备丰盛的饭菜招待我。临走还做好多的菜,装在透明的玻璃瓶里,告诉我哪些要先吃,哪些可以后吃。每次都是看着客车走远,嫂子才放下挥动的手。而每次回家,都发现嫂子又比上次苍老了许多。

发现她头上竟然有了白发时,我念高二。为了供我上学,嫂子不光在外面摆地摊,还到纸箱厂联系了糊纸盒的业务,收摊回来或者遇上雨天不能外出摆地摊,她就坐在灯下糊纸盒。糊一个纸盒四分钱,材料是纸箱厂提供的。那次回家,看见她在灯光下一丝不苟地糊着,我说,“嫂子,我来帮你糊吧!”嫂子抬起头望了我一眼,额头上的皱纹像冬天的老树皮一样,一褶一褶的。失去光泽的黑发间,赫然有几根银丝参差着,那么醒目,像几把尖刀,锋利地插在我的心上。嫂子笑了笑,“不用了,你去温书吧,明年就高三了,加紧冲刺,给我争口气。”我使劲地点头,转过身,眼泪像潮水一样汹涌。嫂子,您才二十六岁啊!

想起嫂子刚嫁给大哥的时候,是那么年轻,光滑的脸上白里透红,一头乌黑的秀发挽起,就像电视里、挂历上的明星。我跑进屋里,趴在桌上任凭自己的眼泪扑簌簌直落。哭完,我拼命地看书、解题,我告诉自己即使不为自己,也要为嫂子好好读书。

我以全县文科状元的成绩考入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嫂子买了很大的一卷鞭炮,长长的一溜铺在地上,像条红色的火龙。嫂子点燃一支香,递给我,“明明,你去点鞭吧!”我接过香,就像接过嫂子所有的期盼和祝福。噼哩叭啦的鞭炮声引来了四乡八邻的人们。

那天,嫂子的爹娘还有弟弟也来了,站在人群中。嫂子看见他们,走了过去,扑在她母亲肩上,失声痛哭。晚上,五个人围着一张桌吃饭。她弟弟拍拍我的肩膀说,“康明,你真该好好读书。”

我挨个敬了嫂子的家人,真诚地感谢他们给了我一个好嫂子。最后敬的是嫂子,她站起身,笑着说,“明明,一家人,就不要跟我客气了!”

大学里的生活和学习比在高中轻松得多,每年我都以优异的成绩获得学校的助学金。而且,还有许多课余时间去打工,半工半读,基本不需要家里的钱。嫂子却仍然每个月寄钱给我,要我吃饱穿暖,注意身体。某一天我对着那个记载着嫂子每次给钱的笔记本时,突然恨起自己来。嫂子给予我的,岂是一个笔记本可以记载?我狠狠地扇了自己一耳光,将笔记本撕得粉碎。

大三没念完,我就被中关村的一家IT公司特招了。我将消息电告嫂子时,她激动不已,在电话那头哽咽着,“这下好了,这下好了,嫂子也不用为你操心了。康英也可以安息了。”

我突然迸出一句话来,“嫂子,等我毕业了,回来娶你!”嫂子听完,在那边扑哧笑出了声,“明明,你说什么混帐话呢!将来好好工作,争取给嫂子讨个北京弟媳。”我倔强地说,“不,我要娶你。”嫂子挂断了电话。

终于毕业了,我拿着公司预付的薪水兴高采烈地回到家里时,嫂子已经备好了饭菜,只等我回来。饭桌上,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看见我回来,嫂子说,“康明,快叫张大哥。嫂子以后就去跟他过了。”那个男人站起来,和我握手,一边啧啧地说,“真不简单,大学生呢!”我和他只握了两秒钟,就跑到房间里去了。

那天晚上,我没有吃饭。躺在床上一遍遍地在心里问,“嫂子,为什么,为什么不给我照顾你的机会?”

没过多久,嫂子和那个姓张的男人就结了婚。我去了,喝了很多酒。嫂子也喝了不少,隐约听见她对别人说,“看,这就是我弟弟康明,名牌学校的大学生呢!在北京工作。”言语之间充满了自豪。

后来,因为工作繁忙,我不能时常回家,只将每个月的工资大半寄给嫂子,可每次嫂子都如数退回。她说,“明明,嫂子老都老了,又不花费什么,倒是你,该攒点钱成家立业才对。”还时不时给我寄来家乡的土特产,说,“明明,好好工作,早些成家立业,等嫂子老了的时候,就到你那里去住些日子,也去看看首都北京,到时可别不认得老嫂子啊!”

我的眼泪就像洪水一样泛滥开来,我亲亲的嫂子,弟弟怎么可能忘记您?!
(告诉我们嫂子爱的无私,爱的伟大)
《丑娘》
镇上有位丑娘,总在垃圾堆里翻翻捡捡,佝偻着身子,有时肩上背着一长串脏兮兮的可乐瓶或易拉罐,有时拎着一些硬纸盒或旧报纸,住在傍墙的一间阴暗潮湿的简陋棚屋里。

丑娘并不凶恶,可是模样却煞是骇人。脸上像蒙了一层人皮,却拉扯得不成样子,人皮外露出两只眼睛和白白的牙齿,你甚至看不到这脸上有无鼻子和嘴唇耳朵。黑黑的皮肤,怪异的模样,让你联想到《聊斋》里的女鬼。她甚至比西方童话里坐着扫帚飞来飞去的女巫更可怖,因为女巫有长长的鼻子,可她连鼻子也没有!

年纪小的孩子猛地看见丑娘,总是吓得大哭,大人们便大声喝斥丑娘走远点,赶紧牵着小孩子离开。大一点的孩子看到丑娘,就从地上捡起石头砸她,把她打跑。可丑娘似乎改不了她的坏毛病,总喜欢偷看孩子们嬉戏,无疑地,孩子们的天真让她快乐。直到有一次,她躲在墙边看我跟其他的孩子们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们高兴地欢呼时,她也忘乎所以地笑出声来,她要命的笑声给她带来了灾难,一个十五岁的男孩倏即发现了目标,很快捡起一块鹅卵石,丑娘慌忙逃走,石头还是毫不留情地命中了她的后脑勺,血渗出来,她嚎叫了一声,捂着头痛哭着跑了。

几天后,我又看见丑娘头上缠着绷带出来买米。吃饭时跟母亲说起这事,她说丑娘到卫生院来,是她给丑娘上的药,缠上绷带的。后来丑娘也知趣,白天一看见人就远远地躲开。却在晚上不时出来翻捡废品。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继承母业,医专毕业后成了镇卫生院的一名乡医。也渐渐淡忘了镇上的丑娘,她不过是镇上一道丑陋的风景,不是么,她的出现不过是让人恶心、恐怖,她几乎就是一个怪物。

(二)

一个冬天的深夜,天下着小雪,还夹着雨,雪掉在地上,很快就化了。山寨的一户人家生孩子,请我出诊,接完生安顿好母婴,已是凌晨,乡亲好意留住,可我怕别的病人来找,今晚是我值班啊,我只得往回赶。

满脚泥泞,穿过镇上一个黑黑的巷子,这是从乡村进镇上的必经之地。四周都黑漆漆的,阴冷的镇上,依稀看见又矮又小的砖头房子窗户紧紧关闭,我背着药箱快步走着,多么希望快点看到灯光啊。整条街就那么一盏灯,为了方便夜里看病的人们,安在乡卫生院门口。我家就住在卫生院里,还得出这条巷子,过一条长长的青石板街才能到。

整个世界似乎都在沉睡,只有我一个人醒着,在雪雨泥泞里独自疾步走着。雨点和雪花落在我脸上,冰凉冰凉。

走到一个电线杆下面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从后面猛地抱住了我,还在我胸前乱摸。我马上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大声呼救。双脚踢腾着,想拼命挣脱,可是一只粗裂干硬的大手,像钳子捂住了我的口鼻……

我几乎窒息,惊恐地用头试图撞击歹徒的胸口,可是落空了,头上反遭了重击,在我软绵绵地倒下时,恍惚看见歹徒身后另一个矮瘦的黑影,抡起一根棍子似的东西朝歹徒头上劈去……

之后我迷迷糊糊地被黑衣人背起来,他背上很温暖,让我感到安全。他背着我和药箱,踉踉跄跄药箱不时碰到他的脚,有几次他差点跌到,膝跪在地上,他用手撑着地,又艰难地背着我爬了起来,气喘吁吁,很是吃力。

好不容易捱到家门口,他把我轻轻放下,将药箱放到门边,喘着气伸出枯瘦的手敲门。这时他低头看了我一眼,门口路灯昏黄,我却分明看见他蒙着黑纱的脸上,眼睛里闪出慈爱的光。他喘出的白气在冰冷的空气中缭绕着,让我想起母亲在灶台边做饭时的温馨。

等父母打开门看时,只看见瘫坐在门口地上虚弱的我。黑衣人头上裹着面纱,没容我道声谢谢,风一样地走了。

第二天,听人说,镇上派出所抓住了一名男子。警察在凌晨发现他晕倒在街头,头上流血,似是遭了钝器猛击。一看脸相,像是通缉令上追查多年的强奸杀人犯,不知被什么人用铁棍打晕的。男子被救活了,一审问,邻村有两名少女被糟蹋,一名男子被劫,都是此人所为。

镇上人像过节一样额首称庆,都在议论那打伤歹徒的神秘人,有人说是一位像少林武僧般的高人,功夫了得,深藏不露;有人说一定是位满脸胡须、高大威武的男子,行侠仗义却不喜抛头露面。

但之后我再也不敢独自深夜出诊了。卫生院又来了一位男医生辛端,我们志同道合,不久就相爱了。

(三)

辛瑞的父母住在不远处一座美丽的小村庄里,那年春天,我们在那里举行隆重的婚礼。来宾们向新郎和我祝贺以后,就来到农舍门前那一张摆满美味佳肴的桌前坐下。餐桌设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院内的梨花和桔子树上开满的小白花,飘溢着阵阵沁人肺腑浓郁的清香。

辛瑞与我都是医生,找我们看过病的乡亲们络绎不绝地赶来祝贺。他们带来鸡蛋、糍粑、腊肉,还有鲜艳的布料,各式各样的礼物。孩子们调皮地跟大人们学着说:“祝辛医生和曾医生白头偕老,早点生个胖娃娃———”我羞得脸都红了。

亲戚们和乡亲们热烈地交谈着,一边喝酒饮茶,吃着水果点心。厨房里,村中最好的厨师像指挥若定的大将军,领着七八个人正热火朝天地杀鸡宰羊,准备午餐。孩子们每个兜里装满了好吃的东西,正在院子里欢快地跑来跑去。

午餐前,镇上电影院唯一的乐队——“稻草人”也赶来助兴。“小土豆”打着手鼓,“茄子”弹着吉它,还有一个号手和贝斯手。在我们这十里八村,他们可算名家高手,肺活量又大——我是说吹小号的“小米”和那个主唱吉它手“步枪”。谁家办喜事都少不了他们。他们一路吹着弹着,唱着“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哇——”一边向主宾席走来。主婚人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来宾们齐声喝彩,孩子们吹呼雀跃,婚礼在此时达到了高潮。

开宴时,“稻草人”演奏了一首像野马般疯狂的舞曲,孩子们吃一会东西,又离席去跳舞,他们扭屁股的滑稽模样逗得大家哈哈大笑。男人们开始喝火一样厉害的烧酒,有的还猜起拳来。女人们也边抿着酒,边愉快地交谈着。我跟着新郎挨桌向来宾们敬酒。

这时,从山坡上突然走出一位面貌奇丑的老婆婆,她穿着褐色布衣,黑色布鞋,手里捧着束粉红的杜鹃花,脚步蹒跚,缓缓地走过来。她的脸上仍然除了眼中一丝白色,都是黑黄不清惨不忍睹皱巴巴的伤疤,你甚至也看不出她脸与脖子的分界线,活像万圣节戴了鬼面具的女鬼。

有位娇弱的女宾惊得把满嘴的食物都吐了出来。大家一阵惊愕,都看清楚那就是镇里人常讥笑奚落的“丑娘”。人们在结婚时都讲究吉利,在乡村更是如此,所有的宾客们都在交头接耳,互相低声议论着,似乎这个面目恐怖、衣着褴褛的孤老婆子来这真是太不合时宣。

我怔怔地端着酒杯,有些不知所措,新郎也面露不悦。小孩子反应最快,捡起地上的石头朝她身上扔去。丑娘本能地伸出双臂挡住了头。而我分明看到一块尖锐的石头扔中了她的手腕。她仓皇地退了两步,却并不急于离去。她似乎在专注地凝视着我!更多的孩子捡起了石头——

这时,我的养母走过来制止了孩子们:“住手!不要朝她扔石头!今天,我有一个故事要告诉大家——”

(四)

二十四年前,离这十多里的山脚下一间小茅舍住着一对年轻夫妇,女人是为了逃避嫁给一个白痴的命运,男人带着她离乡背井,私奔到这。那年秋天的一个夜晚,妻子快要分娩的前茅屋着火了,房梁砸了下来。人们闻讯赶来,扑灭了余火,不幸的是,丈夫被掉下的房梁砸死。人们发现了被木方压住的女人,蜷缩成一团,她全身烧得黑糊糊的面目全非,令人惊异的是,腹前那块肌肤却雪白如玉。毫无疑问,她一定是蜷缩着身子,拼命护着腹前的小生命才这样的。人们手忙脚乱地将女人抬往卫生院,孩子出生了,是个漂亮的女婴,母亲虽然抢救过来了,却因全身大面积烧伤根本无法哺乳。无依无靠的母亲,丑陋的母亲,她怕吓着孩子,也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只好将孩子送给了产科大夫——那孩子就是我。

说完,养母指着那满眼噙泪丑陋不堪的老妇人对我说:“二十多年来,她一直在这附近靠捡废品为生,她一直默默看着你长大——孩子,她是你的亲娘,一个可怜的女人,一位可敬的母亲——”

丑娘站在那里,雷击般一动不动,听着我的养母说完这番话,萎缩佝偻的身子剧烈颤抖着,像暴风雨中想努力挣扎昂立在山坡上的饱经风霜的老榆树,寂静的人群清晰地听到她近乎痉挛般压抑的哭咽声。那是一种被巨石压迫多年的小草从心灵深入迸发出来的撕心裂肺般的痛苦呐喊和倾诉!可是多年来,又有谁用心聆听、怜悯过她声声凄凉无助的哭泣?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突然想起那个风雨之夜,痛击歹徒的那个“黑衣人”和“他”抱起自己时那双慈爱双目里射出的善良之光,还有那柔软而佝偻的背上温暖的感觉。是的,那个矮矮瘦瘦的身影,一定是她,是她,她一直在暗中保护着我——我是可怜的丑娘唯一的孩子,亲生父亲死后唯一的寄托……

我想起少年时不止一次,和其他小朋友往她肮脏的衣服上吐口水和扔石头,冲她厌恶地吼叫:“滚开,丑八怪,再不滚,我们可要打你了!”就是成年后远远看见丑娘,我投去的也绝对是没有一丝怜悯的鄙夷嫌恶的眼光,那目光是一种警告:离我远点!

这就是我的亲娘!我白发的丑娘!我愧悔交集,望着衣衫单薄的丑娘失声痛哭。脆弱的玻璃酒杯,不知什么时候被我捏碎了。碎裂的心却在滴血中看到那束惊心动魄的光芒。那光芒与生俱来,上帝赐给我的啊,它一直就像春阳般在懵懂的我头上默默照耀,而我却在今日才幡然醒悟。

丑娘颤巍巍地走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个红绸布包,她抽出绸子,细心地将我的手指缠了又缠,目光里满是慈母的怜爱。我站在她面前泣不成声。然后她郑重地将一个雕花的橡木盒塞到我手里说:“女儿啊,今天是你大喜的好日子,请你收下一个想把一座金矿都献给你的,一个可怜的亲娘送给你的小小礼物吧。娘捡了二十几年破烂,攒了很多年,才买到的——”

说着,她老松般粗糙、指甲缝里还夹着黑垢的双手颤抖着打开了这个方形的首饰盒,盒子很别致,像一座美丽的小木屋。里面的红绒布垫着一枚闪闪发光的白金戒指,圆圆的指环上缀着一把精致的小雨伞,母亲的心,她一直像雨伞般呵护着我啊!还有一串暗绿色的冬凌玉项链,翡翠色的缎带串着一颗颗圆润的玉珠,坠子是一头憨朴的绿色小玉象,样子可爱极了。

我百感交集,擎着盒子,哭着跪在她面前:“娘,你的心比这金子和玉都珍贵百倍!原谅女儿从前对您的不恭。跟我住在一起吧,在我身边度过您的后半生,我会好好地照顾您——只要我这里还有一碗饭,那一半就属于您!”

可是丑娘的不幸还没有结束,长年孤苦伶仃、肮脏恶劣的居住环境,节衣缩食的生活,损害了她的健康。她搬来与我同住时,我为她做了全身检查,发现她的身体极为虚弱。带她去城里看,医生说已是肝癌晚期,而且已扩散到全身,估计活不过两个月了。

我强忍悲痛没有告诉她实情,精心照顾着我可怜的丑娘。她与我幸福地生活了三个年头,在我生下女儿的第二年夏天去世。临终时她握着我的手说:“孩子,你很出色,我很欣慰,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是我全部的寄托。没有你,我撑不了这么久——活着,多么不容易啊——现在,我要去陪你父亲了,我告诉他——你生活得很幸福,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将丑娘与生父葬在一起,在墓前,我将那串冬凌玉项链戴在了女儿脖子上,告诉她外祖母的故事。我的丑娘,她一生受尽歧视与侮辱,却给了我无比深沉伟大的爱。

(告诉我们母爱的无私与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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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01
  这个故事我看一次哭一次,强推……

  漂洋过海的草莓
  五年前,朵朵一个人一个人去了英国。“这一去,就见不到家乡的草莓了。”在机场我们拥抱道别时她笑着说,朵朵从不把忧郁寂寞写在苍白的脸上,因为,它们早已刻进了她的骨子里。
  朵朵的父母都是被媒体关注备至的人物,可是,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名字叫安朵。他们分手的时候拒绝承认曾经的感情,也拒绝承认那段感情的鉴证——朵朵。11岁那年,朵朵成了最富有的小孩,她的父母选择用金钱来填补亲情的空洞。
  我很久以前就见过朵朵。那一天,我从窗口看到隔壁大房子的男女主人在院子里因不愿抱那个纤细的小女孩而吵得不可开交。而那个小女孩,冷冷的转过身,独自走向校车。两条倔强的麻花辫在春风里轻轻摇晃,那个小小的背影,在阳光迎来的方向,裹上了一层冰霜。
  高二初夏,我在巷口发现一个狡猾的商贩企图以200元的价格卖给一个女孩一斤草莓。我把手机拿在手里,以“马上报警”相威胁,帮那个女孩拿回了钱。我猛然认出,她就是两年前那个小女孩儿。
  “你是笨蛋吗?那有人用这么多钱只买这几个草莓的?”我觉得她幼稚得可笑。
  “我,我只是想买些草莓……”她赶紧把那袋草莓宝贝似的搂在胸前,眼睛里闪过一丝不安。我忍不住笑了,她终归只是个小孩子。
  “别怕,我可不是抢草莓的贼哦。”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她像只全副武装的小刺猬。
  “嗯……我叫‘哥哥’,你呢?”少年的心带着玩味。
  “哥哥,我是朵朵——安朵。”她突然笑了,眼睛眯成两条毛茸茸的缝,天真的像个五岁宝宝。
  和同龄的孩子相比,朵朵更单纯也更安静。
  朵朵什么都不爱,除了草莓。朵朵狂热的爱着草莓。从入夏一直到初秋,朵朵的手里离不了草莓。所有草莓,朵朵从不着急吃,她总是盯着它们看啊看,眼睛眨啊眨的,仿佛草莓里住着一个个会跳舞的精灵,陪着她用心交谈。朵朵吃草莓总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咬,仿佛撮在手指尖上的美味只有细细品尝才可只各中滋味似的。
  “朵朵,你为什么那么喜欢草莓?”
  “草莓只是一种杂草的果实。这种杂草乱乱的趴在地面上,没人理,没人管,孤独而悲哀的生长在角落里。它只能悄悄的开花,悄悄的结果。而那么漂亮的果实,却只能躲在叶片下悄悄的美丽,悄悄的腐烂。朵朵从生下来那天起,妈妈不要,爸爸也不要,朵朵是一个没人要的孩子,更是一个没人爱的孩子,草莓也没有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
  我看着朵朵,她看着远方,依然面无表情,只是把手中的草莓紧贴在胸前。我忽然觉得时间在这具小小的躯体里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 但留下了深刻的痕迹在她的心里,疼的,却是我。
  我发现我很喜欢把朵朵放在身边,很喜欢看着她天真淡漠的脸,尽管,她的眼里,没有我。
  那一年,我19岁,朵朵15岁。
  朵朵长到十几岁了,却只读过三天国小。上学第一天,新生点名她不吭声;第二天,同学搭话她不予以理睬;第三天,老师提问,她怎么都不肯回答;第四天,她就被退学了。朵朵的父母谁都没有去学校为她辩护或是争取过什么。退学意见书右下脚签着两个歪歪扭扭稚气十足的大字——安、朵。朵朵再没上过学,虽然后来请过家教,不过不出三天,就自动辞职了。“这样孤僻的孩子,根本什么都学不会。”来过安家的老师都说过同一句话。
  这些,是管家安方告诉我的。他是安家唯一照顾朵朵的人,他也不喜欢朵朵,但他是安家的管家,得管安家的一切。
  我知道朵朵很聪明,只要她想学,无论什么,她都一定能学会。因为她画的草莓好极了,她对色彩的感悟很独特也很精彩。她总能塑造出最特别的草莓,却把背景千篇一律地画成一对闪着金属般冷光的眼睛。我知道朵朵在用画表达自己,却不能确定画中代表她的究竟是草莓还是那双眼睛。也许,二者都是吧
  我很喜欢文学,郊游后总有感于自然的瑰丽而写成一些小诗。朵朵总会小心翼翼地缠着我把诗工整地誉写一份,夹在她的画夹里。
  时间流逝着,朵朵还是“哥哥”、“哥哥”地叫我,而我从没叫过她“妹妹”,我模糊的觉得,朵朵在我的心中,比妹妹还多了什么……

  读大一时,我加入了学校文学社,在那儿,我结识了文静可爱的沈慧。我开始午间留校,放学后搭一个钟头的校车回家,星期天也往文学社跑,因为沈慧在那儿。沈慧是一个健康快乐的女孩子,从内心到外的健康。和她在一起很轻松,不必小心翼翼地害怕不小心伤了谁的心。我去安家的次数明显的减少了。而我在兴奋忙碌时,朵朵和她的草莓常出其不意的跳进我的脑子里,“朵朵是不是想我了?”我都来不及去想。
  我和沈慧的感情上升为恋情的消息在文学社传开的那天,我跟同学喝了许多酒。我本以为我该为这一天而高兴,可我却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滋味。
  当晚,沈慧送我到家门口,我不自觉地抬头向安宅望去一个影子在二楼的灯光里闪了闪——朵朵!
  沈慧走后我走出家门,发现朵朵在等我。
  那是朵朵吗?一头乌黑的长发以不只去向,只剩下草草修剪的露耳短发,她的脸比过去更加苍白,眼圈微微的发红,好像没有睡好的样子。眼眸中冷淡稍退,欲言又止。一瞬间,我心痛不已。是我疏忽了吗?从何时起,朵朵以不再是个小孩子了,而变成了眼前这个清丽的姑娘。
  “朵朵?”
  “哥哥……朵朵要走了。”
  “去哪儿?”我不明白
  “……”
  “去哪儿?图书馆还是哥哥家的果园?呵呵,怎么又想要草莓了?走,哥哥给你去摘——”我的脑中一片空白,转过身背对朵朵,却一步也移动不了。
  “哥哥,我要去英国了,有家艺术学院给我发了通知,我,我可以去学画画……”转过身,我没有抬头,朵朵的脚不安的蹭着地。
  “什么时候走?”
  “快了,早上九点钟的飞机。”
  “这么快?”我抬头注视朵朵的眼睛
  “哥哥。”朵朵的眼睛腾起忧伤,“哥哥现在有人陪,很快乐吧?这样,这样就好了……”朵朵把头偏向一边。
  “朵朵,你……看到了?”我想起晚上是沈慧送我回家的。
  “朵朵,别走……”我的挽留轻得如同梦呓。
  朵朵笑了,我宁愿她哭。
  “哥哥,你忘了吗?朵朵是没人要的孩子啊。在这个世界上,哥哥对朵朵最好,可是朵朵知道那是因为哥哥可怜我……现在,朵朵该走了……”一阵哽咽,不,那不是朵朵,而是我的耳朵;朵朵的嘴角扬了扬,我的泪却涌出了眼眶。
  在机场为朵朵送行的,只有我一个人。
  我在果园里摘了数不清的草莓,装满了一个运动背包,塞到朵朵手里。
  “哥哥,太多了,草莓也有保存期限的,吃不完,就会腐烂掉的。”朵朵笑着说。
  “那你就尽量吃啊!”陪在朵朵身边四年多,我知道朵朵不会像爱草莓那样爱我这个“哥哥”,可我知道她依赖我。这一次她孤身离去,再没有人可以依赖……
  我抱住朵朵,想到手臂里纤细的热度转瞬即逝,心,酸了。
  “这一去,我就吃不到家乡的草莓了”朵朵的声音轻轻的、淡淡的,像是自言自语。
  朵朵走向登机口的背影又和六年前她走向校车时那样挂满了冰霜。我以为朵朵不会回头,可她却转过来,看着我,笑了。那笑容仿佛等待着什么。而我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什么也没做。在她的身影消失的刹那,我在心里喊出了朵朵的名字——“安朵”!
  那一年,我21岁,朵朵17岁。
  朵朵走了,安宅空了,安方随朵朵一起去了英国。夜里,安宅像一座古堡静立于黑暗中,二楼的灯光再没亮起过。
  我退出了文学社,也退出了沈慧的世界。我对果园精心起来,格外照顾那片草莓。在我疏于照管果园的那段日子里,朵朵给草莓园装上了粉红的栅栏,都画着一颗草莓。
  “朵朵是没人要的小孩,草莓也没人爱,所以朵朵爱草莓……”我认真的观察过栅栏上的草莓,没一颗都独具特点。在门口的两根栅栏上各画着一颗草莓,一枚是蓝色的,一枚是橘色的;蓝色的写着“哥哥”,橘色的写着“朵朵”……
  时间飞速流转。每年夏天我都会收到朵朵从英国发来的电子邮件。
  “哥哥,园里的草莓熟了吧?真想尝一尝,哪怕只有一颗……”
  来信每次就只有这么一句话,却让我无法平静。每次看完信我都是钻进园里在草莓地里摘个不停,往往被锋利的草莓叶弄伤了手。但当我把满满一纸箱草莓放到邮局柜台上市就会遭到拒绝:“对不起,先生,鲜果是不可以邮寄的。”虽然如此我还是年年去摘草莓,年年看到办事员哭笑不得的无奈表情,可我就是不能阻止自己不去犯傻,我很想让朵朵见一见这些草莓,每年为她而红的草莓。

  我的硕士学位提前修完了,这已是朵朵离开的第五年夏天。这个夏天我格外高兴,因为我的一位同学要到英国进修了,对我来说,这是给朵朵稍去草莓的绝好机会。
  为了让朵朵尽早尝到果园里的草莓,我特意先摘成熟而殷红的果实,又一次装满了旅行袋。我想,三层保险纸应该可以保证所有草莓安全地到达朵朵手中了吧。
  朵朵应该可以笑了……
  草莓开始了飘洋过海的旅程,我也开始了漫长的等待。
  每天醒来第一件事就是打开信箱搜索朵朵的信,我却总是无功而返。
  等待令人焦急,也令人清醒。我终于懂了,那些草莓不过是我为自己的感情寻找寄托。五年来,我从来没打消过想见朵朵的念头,该去英国的不是那些草莓,应该是我。面对感情,谁都有权力胆小。我一直害怕的并不是一旦付出的感情就收不回,而是若只是一相情愿,我和朵朵的友情亦或亲情将会腐化蒸腾。那才是我无法面对的。我知道我错了,一个人的退缩,寂寞了两个人。
  我鼓起勇气给朵朵写了封信。我,要等朵朵的答案。
  然而三个月过去了,我的个人信箱没有一封信邮件……
  “陈先生,公司信箱即将清除旧邮件,其中两封没看过的邮件是给您的,请问您要不要保留?”
  大概又是哪个马虎的公司把文件发到文秘室去了。
  “请把信转到我办公室的信箱里来。谢谢,秘书小姐。”我不得不从大堆的公务中抬起头来看看这个不速之客。
  第一封信安管家发来。
  小诺少爷:我是安方。今天小姐收到了你托人带来的草莓,她很高兴,但情绪不是很稳定,又哭又笑的。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小姐哭。即使是五年前离开台湾离开你时她都没有掉泪。小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信她并没有告诉过你。这么多年来,是你给了小姐活下去的欲望和勇气,可是五年前,她的病情恶化,不得不到英国来就医。五年来,小姐的病情时好时坏,好的时候多在夏天,她总是叨念着草莓,却从没提起过你。不过你发来的邮件她是封封不落的读完。
  今天小姐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术——把残损心脏瓣膜换掉。这个手术将决定小姐的生死。由于小姐的心脏发育的不健全,手术难度将非常大,她很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
  能在手术前收到你的草莓,小姐的心情应该会很好,我想这对手术会很有利。我代小姐谢谢你。
  第二封信是两天后发来的。
  小诺少爷:请原谅我这么迟才发信给你。小姐的葬礼刚刚结束。虽然你从家乡送来了小姐最喜欢的草莓,但是仍然没能挽救小姐的生命。小姐走了,我也没有必要在留在安家了。不过,小姐手术前写了封信给你,她嘱咐我务必发给你。还有,当你给小姐发最后一封信的时候,小姐已经不在人世了,所以她没能看到你的信。在这儿,我把你们两个的信放在一起发给你。
  我打开了朵朵的信。
  哥哥:我收到了你送来的草莓,看着它们,我哭了。什么东西都有保存期限的,草莓也是,有几颗草莓因为熟透而腐烂了。哥哥,其实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见到家乡的草莓,我想见的,是你。我每年夏天寄出的话不过是一封封邀请函,希望你可以来接我回去,回到你身边。我们好苯啊,是不是?
  我哭了好久,既高兴又心痛。我知道这一次的流泪将是我在人间的最后一次哭泣,为了我们。
  其实,五年前,在机场,我就想告诉你:哥哥,我不是你的妹妹,我是安朵,是那个希望你留住我的安朵。
  许久,沉寂的办公室里,传出了低沉的哭声……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4-30
这是一篇很感人的故事,不知道天底下有多少这样的痴情男女,看过之后,你想到的是什么?爱情的美好?爱情的忠贞?还是上天的捉弄?仔细读每个字你才能读懂,请看转载:

和蓝分手了,蓝是个很好的女孩,很漂亮也很温柔,虽然很多朋友说我离开她很傻,可我还是放手了,虽然我很舍不的。

第一天, 她没有起床,把自己用被子捂的严严实实的,她宿舍的人都不敢去安慰她,她一天都没有吃饭,连刷牙洗脸都没有,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听到她在被子里抽泣。

第二天, 今天她吃饭了,是她的宿舍同学强制性的让她吃的,她的眼眶红红的,我总说她是个爱哭鬼,她每次都噘着小嘴说她不是。

第三天, 今天她穿的很妖艳,走进一家酒吧,喝了好多酒,用一种很诱惑的眼光环视全场,好多人上来搭腔“小姐,你好漂亮啊”。她喝了很多,当一个年纪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对她说“小姐,我送你回家吧”的时候她把手中的酒全泼在他的脸上,那个该死的老头扬起他的手掌就要打下去的时候,小睦他们来了,救了蓝,这一切我都知道,我就在酒吧的一个角落里看着。

第四天, 今天她早早就起床了,忙忙碌碌一上午,然后把自己关在浴室里好久,当舍友们踹门进去的时候都惊呼到:好干净啊。

第五天, 她开始学习了,其实她原来学习很好,我们开始后受我影响她的成绩也退步了,这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恢复的也快。

三个月后。。。。她做了学生会主席,她越来越能干,也开朗了不少,马上她就要靠研了。

一年后。。。。。在她身边的男人很多,比我优秀的也很多,可她根本没在意过,不过她和凌很好,校园里传他们的关系很暧昧。她只是把他当哥哥,可是流言是挡不住的。

年后。。。。。她要结婚了,新郎是凌,她在写结婚请贴,一张,两张,三张,,,写到第十二张的时候她哭了,趴在桌上眼泪完全抑制不住,我上前一看,所有的喜贴新郎写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也很想哭,可是鬼魂是不能哭的,我没有眼泪。

三年前,我横穿马路,遇上车祸,手里提着要给她庆祝生日的蛋糕。
第3个回答  2009-04-30
十年的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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