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发生折让,如何记账???

销售产品一批,货款100000.00,货与票同时到达客户.客户验货时发现技术上出现问题,由于问题不是很大他们可以解决,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销货方答应折让5000.00.次月销货方实际收到的货款为95000.00.此时分录该怎么做????
(陈述能力不是很好,不知道大家是否看懂.)
1.发生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XXX 100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1
2.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95000.00
营业外支出 5000.00
贷:应收账款-XXX 100000.00
以上分录是否可以,望回复,谢谢以上!

销售发生折让,会计记账方式:

1、销售实现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3、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扩展资料: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账务处理

退货与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方法:

退货与销售折让是企业经常性的经营行为,若不正确处理这些业务,将会在会计核算上带来很多不便。

1、购买方未付货款并且未作账务处理的

购买方须将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二联(税款抵扣联)和第三联(发票联)及产品(商品)销货单主动退还给销售方,销售方则应视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⑴销售方在会计上未入账时,应将所有专用发票联次注明作废,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存根联后面。

⑵销售方已入账时,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红字(负数)发票,将记账联撕下入账,作为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依据,将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税粘于红字(负数)发票的发票联后,并注明蓝字发票记账联的原有凭证号,便于备查。

另一种情况,产品(商品)销售单价发生了变化,例如销售方与买方商量一致同意将上月发出产品价格调高或调低(当上月已按原价开票,并已作账务处理和报税),购买方应将上月开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后,销售方本月重新按现价开一张蓝字发票,将新开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撕下,邮寄给买方,记账联在本月补记上月少记(冲回多记)的账款,将变更后的合同或协议附于其后。并注明上月原记账联的出处(凭证号)。

退回的蓝字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于本月重开蓝字发票存根联后。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

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递交销售方,作为销售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在未收到证明单以前,不得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收到证据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红字(负数)专用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扣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的凭证,其发票联、税款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扣减库存商品和进项税额的凭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销售折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18

1、发生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

2、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42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6.5

贷:应收账款 5000

3、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95000

贷:应收账款 95000

扩展资料

1、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实现的,它是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可靠的重要环节。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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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8

一、如下

发生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42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6.5

贷:应收账款 500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95000

贷:应收账款 95000

二、销售折让是指由于商品的质量、规格等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同意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减让。在核算时,由于销售折让不具备费用的属性,因此,应当将其作为收入的抵减数处理。

三、销售折扣应作为收入的折扣项目而不是为获得收入的资产耗用。现金折扣的核算有两种方法:一是全价法,即营业收入按全价反映,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则冲减营业收入;二是净额法,即营业收入按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后的净额反映。新的企业会计制度采用了前一种方法。

扩展资料

销售折扣分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商业折扣是指企业按照标明商品零售价格开出发票,然后在此基础上给流通领域中批发、零售环节一定的折扣。根据商业习惯,商业折扣都是从价目单价格中直接扣算,购买者所应付的和销售方所应收的货款,均以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售价来计算,即销售方的销售收入是按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来计算反映的,因此,商业折扣不存在调整营业收入问题。

现金折扣是指企业采用赊销方式销售商品时,为了鼓励购货方在一定期限内(信用期)早日偿付货款,往往规定一个短于信用期限的折扣期限,如果购货方在折扣期限内付款,就能得到一定的现金折扣,即从应支付的货款总额中扣除一定比例的金铕。对销货方而言,销售折扣就是现金折扣。销售折扣不表示提供物品或劳务所需的耗费。如果客户获得这种折扣,则其净值才代表该项销售物品和劳务的真实价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销售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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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06

发生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42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6.5

贷:应收账款 500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95000

贷:应收账款 95000

扩展资料:

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方法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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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1

发生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5470.0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

发生销售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4273.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26.5

贷:应收账款 5000

实际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95000

贷:应收账款 95000

扩展资料: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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