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晚明小品文在文学史上的地位
明中叶后期,反对拟古主义文风并取得成就的是李贽(1527—1602)。李贽原名林载贽,后改姓李,名贽,号卓吾,泉州晋江(今福建省泉州市)人。
李贽主要以思想家名世,他是王学左派泰州学派后期的代表人物。在思想上反对儒学,尤其痛恨伪道学,对程、朱理学进行过尖锐的揭露与批判,甚至对“至圣先师”也敢于大胆怀疑与批评。他反对男尊女卑的纲常伦理,认为女子有同男子一样的见识。在文学上,他提倡“童心说”。他认为“童心”就是“真心”,就是“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他说,“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童心说》)。文章既然是表现“童心”的,那么一切模拟剽窃的东西,便都是“假言”,所以他反对复古派的拟古主义。他说“诗何必古选,文何必秦汉”?在他看来,一切表现“童心”的文章都是好文章。在这个基础上,他认为小说、戏曲中的优秀作品,都是“古今至文”,他亲自评点过《三国演义》、《水浒传》。他的政治思想、文学思想虽然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哲学之上的,但他反映了新兴的市民阶层的思想和要求,带有叛逆性和战斗性。在文学上,他对“公安派”、汤显祖以及清代金圣叹都产生过巨大影响。
万历时,大张旗鼓反对复古派的是“公安派”。“公安派”的代表作物是号为“三袁”的袁宗道、袁宏道、袁中道三兄弟,湖北公安人。其中以袁宏道的成就最高。“公安派”的文学主张,深受李贽的影响,也接受并发展了唐顺之、徐渭的文学思想。他们认为文学是时代生活的反映,应随时代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不必模拟古人。“世道既变,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模古者也,亦势也”(袁宏道《与江进之》)。另外,他们还认为作家应用自己的语言表达真实感情,“独抒性灵,不拘格套”,“一一从自己胸中流出”(《小修诗叙》)。这些观点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他们把心灵当作创作的源头,以为“心灵无涯,搜之愈出”,这又暴露了他们的唯心主义观点。
继“公安派”而起的还有以钟惺(1574—1624),谭元春(1586—1637)为代表的“竟陵派”。他们都是湖北竟陵(今湖北省天门县)人。其文学主张与“公安派”基本相同,他们反对前、后“七子”的形式主义与拟古主义,试图以幽深孤峭的风格来矫正“公安派”作品的纤巧轻浮。他们主张抒写灵性,用古人的“幽情单绪”来写自己的“孤怀”、“孤诣”,致使文章隐晦艰涩,把散文创作引上了歧途。
明代末年的主要文学团体,有复社和几社。复社的主要人物是张溥、张采;几社的代表作家是陈子龙、夏允彝、徐孚运。张溥在文学上主张“兴复古学”,“务为有用”,在政治上自认为是东林党的继起者,坚持和阉党的斗争。陈子龙也以兴复古学为号召,文学主张比较倾向于前“七子”,但他又不满意“七子”的专事拟古,也反对“公安”竟陵的强求其异。他强调文学应反映时代,发挥扬善抑恶的作用。另外,这时期还有一个在文学主张上与复社、几社对立的豫章社,以艾南英为代表。他们反对前、后“七子”,推崇“唐宋派”归有光。他们还致力于八股文的写作,可惜在各方面成就都不大。
明末小品文繁兴,有的描写风景,有的杂记琐事,“并非全是吟风弄月。其中有不平,有讽刺,有攻击,有破坏”(鲁迅《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这种文学样式的兴盛,不仅是传统散文发展的结果,也是“公安”、“竟陵”文学革新的直接产物。著名作家有张岱、徐宏祖、王思任、祁彪佳等人。
张岱(1597—1679)的作品,兼有“公安”和“竟陵”两派之长,又有自己的特色。他的散文语言清新简洁,形象生动,题材也比较广泛,凡风景名胜、戏曲杂技、世情风俗无所不记。反映了明末社会生活的某些侧面,有比较深刻的社会内容。描写细致,风格自然清丽。他的著作很多,著名的散文集有《陶庵梦忆》、《琅环文集》、《西湖梦寻》等。
参考资料:http://www.xxtc.edu.cn/jingpinkecheng/zhongwenxi/jiaoan/wenben/diqibian/seven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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