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如下:
1.空中作业应当使用脚手架、梯子、护栏、踏板、安全带和安全网,作业前应检查所用安全设备的坚固性和可靠性。
2.从事空中作业的人员应当接受空中作业安全教育。特种航空作业人员应当持有任职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在上岗前进行安全技术专项申报。
3.航空人员上岗前应当健康检查合格。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和其他防护设备。
4.空中作业场所施工现场相应部位必须悬挂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置红灯。
5.空中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和材料不得抛掷。
6.电梯应安装可靠,以便能在高空工作。 操作人员应在自动扶梯上下攀爬,而不是沿垂直的电线杆和栏杆攀爬。
7.在高空作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 需要临时拆除、改建安全设施的,应当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有关部门验收。
8.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必要时停止作业。
9.面对各种恶劣天气,必须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纠正、修理和改进。
10.必须清除现场的霜冻、水和雪。
11.座椅安全带应悬挂在高处和低处,以防止摆动和碰撞。
12.如果安全带看起来坏了或有异味,立即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