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年限不够单位辞退需补偿吗

如题所述

达到退休年龄但社保年限不够单位辞退不需补偿。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即便社保年限不足,用人单位可以合法终止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员工社保缴纳年限不足15年,用人单位无需承担支付补偿的责任。员工有权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最低年限,或转入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保的权益保障:
1、基本养老保险:为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基本医疗保险:减轻因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3、工伤保险:为受工伤的员工提供医疗和经济补偿;
4、失业保险:为失业人员提供一定时期的生活补助;
5、生育保险:保障女性员工生育期间的权益。
综上所述,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满足最低社保缴纳年限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而员工可选择继续缴纳社保或转入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以确保养老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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