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前3天辞退我了,而给我的原因是说我不能胜任工作,我该怎么办?

我在一家小型软件开发公司 试用期1-3个月,自认为完全能够胜任这份工作,在入职1个多月的时候,已经向公司口头提出了转正申请,公司回答是考虑一下,而项目做完之后,在即将上线的时候,公司卸磨杀驴,找借口说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即将过年,不说工作不好找,连年终奖金也没有了,自己还委屈的不行,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只是想按照合同上 写的,工作没满半年,赔偿半个月工资。而同事说转正之后才有这待遇,转正之前难道是公司说你不符合岗位说开就开吗?没有一点赔偿?也不看时候?临近过年,项目奖金没有了,年终奖也没有了。

  首先公司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辞退,否则就是无故辞退。反正都要走了,和公司好好教教手,让他们知道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糊弄的!
  要求公司出具辞退证明书,并写明辞退理由,然后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公司无故辞退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一定要拿到公司的辞退证明并且理由是无法胜任工作,或者录音、录像证据也是可以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2-11
1、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辞退试用期员工,单位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的。但是公司需要足额支付被辞退员工的工资。员工应当将工作交接清楚。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追问

如果都没有呢,只是公司单方面违约,符不符合他说的就算?试用了三个月到最后三天说不能胜任?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追答

要求公司拿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依照无故辞退员工来算,就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5-12-11
这个也是你单方面的说辞,你也没有留下什么证据,当时经验吧!不怎么好解决。追问

需要留下什么证据?那公司说我符合,他们的考核标准又是什么呢?既然不符合,那早在一个多月的时候,我就提出过转正申请,公司也一直在拖延。

追答

小公司多是这样的。下次找工作可以和公司内部的人聊聊,

追问

那就是初入社会没有心眼,信了这个小公司呗,自己也没有公司什么把柄,公司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忌惮的。

追答

也不能这样说的啊,你遇到也不一定是坏处吗?遇到一个好的领导,老板不容易,想这样的老板,早离开不是很好的吗?祝你好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