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型软件开发公司 试用期1-3个月,自认为完全能够胜任这份工作,在入职1个多月的时候,已经向公司口头提出了转正申请,公司回答是考虑一下,而项目做完之后,在即将上线的时候,公司卸磨杀驴,找借口说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即将过年,不说工作不好找,连年终奖金也没有了,自己还委屈的不行,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只是想按照合同上 写的,工作没满半年,赔偿半个月工资。而同事说转正之后才有这待遇,转正之前难道是公司说你不符合岗位说开就开吗?没有一点赔偿?也不看时候?临近过年,项目奖金没有了,年终奖也没有了。
如果都没有呢,只是公司单方面违约,符不符合他说的就算?试用了三个月到最后三天说不能胜任?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追答要求公司拿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员工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依照无故辞退员工来算,就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需要留下什么证据?那公司说我符合,他们的考核标准又是什么呢?既然不符合,那早在一个多月的时候,我就提出过转正申请,公司也一直在拖延。
追答小公司多是这样的。下次找工作可以和公司内部的人聊聊,
追问那就是初入社会没有心眼,信了这个小公司呗,自己也没有公司什么把柄,公司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忌惮的。
追答也不能这样说的啊,你遇到也不一定是坏处吗?遇到一个好的领导,老板不容易,想这样的老板,早离开不是很好的吗?祝你好运!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