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小轿车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了吗

如题所述

营改增后,企业购买小轿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
 企业购买车辆要获得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此发票可以用于企业进项抵扣。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
  即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
  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
  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
  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
  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
  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
  第一联印色为棕色,第二联印色为绿色,第三联印色为紫色,第四联印色为蓝色,第五联印色为红色,第六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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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3-13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买小轿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
第2个回答  2020-02-28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
)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2.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根据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因此,纳税人自用小汽车,若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范围,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3个回答  2016-03-31
  购买小轿车的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的。
  不可以抵扣原因为: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

  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税收缴款凭证。……

  第二十四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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