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受理交通事故后必须要立案吗?请专业解答,不懂得不要胡说。

甲的汽车撞了乙的摩托车,乙受伤,甲将乙送到医院后离开(乙并不知道甲离开),但是乙记下了车牌号,用书面材料报警,交警队受理并找到了甲,甲承认了自己撞人的事实。像这种情况,交警队是否必须要立案?在线等。满意再加分。

必须立案受理。
交通事故中有人身损害的,必须立案。
甲虽然将你送往医院,但仍然有交通肇事逃逸的嫌疑,交警有责任查清事实,作出责任认定。查清事实的前提就是先立案。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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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14
既然甲方已经送乙方去医院了,那么在甲方的主观意识上并不属于逃逸范畴,所以交警肯定,我说的是肯定不会立案。
后期最多算是民事赔偿,只要和乙方协商好赔偿金额,在由保险公司出面赔偿就可以结案。追问

可是按交警队的办案流程,是有立案这个流程的。
报警-是否在受理范围-(如果是)受理-立案-认定责任-无异议-调解-调解不成-移交法院

第2个回答  2015-10-14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受伤的情况下,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但交通肇事逃逸不一定达到立案的条件。据你说的情形,不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追问

交警队是否可以不立案存档(因为有关系)也不处理是否黑车一事,而选择私下调解?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31
属于肇事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立案。追问

据交警队的解释,甲已将人送到医院,不属于肇事逃逸。

追答

你在问题中提到了乙记下了车牌,交警队根据车牌找到了甲。
问题,甲是否在送乙到医院后,留下了真实姓名和联系方法。留了,那么排除逃逸,真个事件只能立为交通事故;没有留,应当认定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
注意,是涉嫌,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立案调查。也就是说,立案是应当的。

追问

什么也没有留下,交警之所以能找到这个人,并不是凭着车牌(该车上年无年检,无交强险,且是买的别人的车,无过户),而是因为这个人和交警有关系。如果,我说的是如果,如果不属于逃逸的话,交警队是否可以不立案存档(因为有关系)也不处理是否黑车一事,而选择私下调解?

追答

假设,不属于逃逸的话,所谓的立案也只是交通事故的立案,不涉及治安或刑事方面。
黑车与事故无必然关联,即使处理,也是另行处理,与事故的处理无关。
调解是交警部门的义务。交警部门可以建议双方进行调解(也就是所谓的私了),但必须是双方自愿的前提才可以进入调解程序。调解两次失败的,不再调解,由当事人至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追问

那么交警可以不立案吗?(以使得甲车免于处理)

追答

是否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

追问

没有,处理事故的交警只是口头定了一下责任,为甲方主责,(交警说乙方的摩托车没有驾照,所以,尽管甲方属于全责情形,但乙方也要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

追答

要求警方出具书面责任认定书,明确告知准备以此为证据,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在做出书面认定之前,一概不谈。
如警方借故拖延,向警务监督部门投诉其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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