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1998】61号):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九)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扩展资料:
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差价收入免征个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9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对个人在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对差价收入免征个税。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新三板发展历史上的里程碑事件,将对于市场信心起到积极的提振作用。新三板改革政策有望加速推进。
业内人士介绍,根据2013年12月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市场建设中涉及税收政策的,原则上比照上市公司投资者的税收政策处理。但并未明确新三板股权转让是否需征收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证网-二级市场买卖新三板股票差价收入免征个税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转让股票取得的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注意:原值的确定:有价证券——加权平均法
每次卖出债券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该次卖出该类债券收入-该次卖出该类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20%
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