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追尾,我全责,我是需要在定损后先赔付他的修车费用还是等保险公司报销后赔付他

如题所述

对此没有规定,如果不涉及刑事犯罪的话,还是建议你让对方直接和保险公司联系索赔,你在中间帮着联系协调就行了,可以不垫付。如果涉及人身伤害的话就建议垫付了,不仅有利于抢救,而且也可以争取轻判。追问

对方以第三方保险直接打到我公司账户为由让我去给他的4S店结算,合理吗?还是他付费拿到发票到我公司报销?

追答

无规定,你们自己协商决定。建议跑跑腿,自己退让一点吧,自己吃点亏也无妨,在这种地方还较真谁主动,实在不是什么明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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