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与之前单位签劳动合同,但并未缴保险,那么新单位能查到其之前的工作经历吗?

补充:因为在应聘工作的时候隐瞒了之前的一段工作经历,那么新单位在给我办理入职手续(通过劳动合同或者保险等方式)时,能查到我之前的工作经历或工作单位吗的事情吗?能知道我之前有工作过吗?个人档案上会有工作经历的记录吗?请这方面的行家帮帮忙,我的分不多,悬赏请不要嫌少,大街知道的请帮帮忙吧

如果说没有缴纳社保,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新单位一般是查不出来的,个人档案上面没有记录。
法律分析
新入职公司是查不到员工之前的工作内容的,只能看出来累计的缴费额和年限。新公司可以知道员工是什么时候开始交了社保单看不出来哪个公司给交的,除非新公司的办理人员去社保局专门查,但社保局不轻易给个人查这个的。要是在系统内的某个单位工作过的话,这很容易做到的,假如不是这样的话,很难查到的。因为这都牵涉到个人的隐私问题,任何单位没有这个权力来透露的,所以是办不到的。如果公司一直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依法进行索赔。劳动者因为单位不交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单位不交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因此造成自己的损失。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缴费单位和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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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30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如果说你没有缴纳社保,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新单位一般是查不出来的,个人档案上面没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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