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业部中国石油机构的历史沿革

如题所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设立燃料工业部,负责石油工业的管理。紧接着,1950年4月,燃料工业部增设石油管理总局,全面掌管全国石油行业的运作。


1955年7月3日,随着工业结构的调整,燃料工业部被拆分为石油、煤炭和电力三个独立的工业部。这一阶段,石油工业逐渐独立发展。


进入70年代,1970年6月22日,煤炭部、石油部和化学部合并为燃料化学工业部(简称燃化部)。然而,1975年2月1日,燃化部分解为煤炭工业部和石油化学工业部(石化部)。1978年3月5日,石油化学工业部和化学工业部分别独立,石油工业部再次成为独立的部门。


1981年,石油工业实行了一项重要的改革,即实行1亿吨原油产量包干政策,由石油部全权负责,实施期限为5年。同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归属石油部领导。1982年2月15日,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成立,接管多个先前分散管理的石油化工企业,直属国务院领导。


1988年,国务院机构调整,石油部被撤销,改设为能源部,1993年撤销。同年9月1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成立,直属国务院,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也独立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98年,国务院进行大规模的机构改革,撤销7个主要工业部,将石油和化学工业职能整合,组建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同时,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公司进行了改组。


最终,1998年7月27日,经过改组后的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两大集团公司正式成立,标志着石油工业的管理体制进入了新的阶段。




扩展资料

石油工业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1949年国民党政府从大陆溃退,留下一批石油、地质和化学的专家,多数都集中在燃料工业部任职,并以一个石油管理局运作石油相关资源;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撤销燃料工业部。成立石油工业部,第一任部长李聚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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