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不能退换吗?

化妆品不能退换吗?我在沈阳华府天地2楼的一个小店买了一套化妆品,结果使用两回发现过敏,我去找他们调换,结果碰了一鼻子灰,那个女孩毫不客气的说:“化妆品和食品一样,一经售出不退不换,你爱哪告哪告”我心里挺不舒服的。我想咨询一下化妆品是不是真的售出就不退不换?谢谢!

化妆品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退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扩展资料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第九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

(二)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

(三)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

(四)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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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退换是可以的,但是要有原因。
质量方面的原因可以退换。比如说买了睫毛膏回去打开一看是干的,是可以退换的。
但是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使用了因为你个人过敏要求退换,这个自然是不可能给你退换的。化妆品过敏可能是肤质问题,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产品问题,比如检验报告什么的。
随意不要生气了,呵呵,你的主张确实没道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0-04
国家规定,商品7天之内可以退换,但像化妆品,必须是没有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如果使用了,产生过敏等情况,可以拿着医院证明去找厂家解决!
第3个回答  2011-03-29
化妆品属于精品,在一般情况下不是属于过敏的前提是不会给退货的,还要看专柜在哪家商场,那个商场的力度够不够大,总之是很麻烦,尽量不要和服务员吵,一旦发生争吵,那就是准退不了了,要是说过敏的话,有些品怕还要求顾客有医院开的证明,然后再和商场研究,哎呀。还是不要退了,送人吧
第4个回答  2011-03-29
一般是可以的,但是你必须有退货的理由啊。你可以先找销售的柜台协商退货的事情,如果柜台不受理的话,你就直接找商场的管理员,不过要看什么商场了,有些商场的管理也不会很容易就给你退货的。天虹的话就可以,只要你坚持你的理由,坚持要退货,一般都是可以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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