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5-08
你千万不要写辞工申请啊!否则你应有的七个月的经济补偿就没有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自己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不能享受经济补偿的。你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从你的叙述中,你完全可以递交由于单位的过错而导致你可以合法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报告。这样就为你的合法权益保留了一个有效地证据了。同时也达到了你一个愿望了。切记切记!(民工维权服务指导站)QQ:1092346652
第3个回答 2009-05-08
很简单,
尊敬的领导同志,本人因个人发展问题辞职,不需要更多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