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有权利在没有实际的证据的情况下传唤嫌疑人吗

本人事先证明没有做任何违法的事!派出所的人员在夜里12点左右在不告知事由、不出示证件的情况下要传唤到派出所,问他是不是真的警察时,他说身上的警号可以在110查出,他说他身上还有带着真枪。倒问我看他是不是真的警察。后来经查实确实有这名警察。我想请问有关专业人士,我要请律师告他,该怎么告?谢谢!急!!!

公安机关有权利在没有实际的证据的情况下传唤嫌疑人,但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题目中不告知事由、不出示证件强制传唤的行为是违法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 

(二)超过询问查证的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的; 

(三)不执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或者不按规定将罚没的财物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处理的; 

(四)私分、侵占、挪用、故意损毁收缴、扣押的财物的; 

(五)违反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侵害人财物的; 

(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的; 

(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八)当场收缴罚款不出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的; 

(九)接到要求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报警后,不及时出警的; 

(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十一)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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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31

可以传唤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连续传唤嫌疑人,且嫌疑人有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问题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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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5
  可以传唤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第3个回答  2009-05-09
你告他也没有用,多说能赔点钱,够不成威胁,在说了 现在 公 检 法,三家关系老好了,没有什么办法 ,相出气的话,就去找 警务督察,他们不和,你反映一下 就OK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5-09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传讯需要两名以上司法工作人员,需要出示证件。
对是否有确切的证据,没有要求。没有也可以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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