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是成交价还是评估价,是根据改变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分别是:
根据成交价格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根据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都有可能,要看具体交易类型。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依据
①不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变动的不缴契税。
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算征收契税。(房子可以分期,契税不能分期)
③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果是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适用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参考资料: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2015年6月份,有网友在当地税务局网站留言提问:“买二手房交契税是按房的评估价的1%交还是按买房的房款的1%交?”相信很多网友在买二手房的时候都会对交税费计算的价格是按交易价格、网签价还是评估价产生疑问,买二手房交税费往往是按照百分比来计算,以哪个价格为计算基准对于交税费的一方来说还是很重要。
当地地税局也在看到该提问之后给出了公开的回答,也许可以解答有意买卖二手房的网友的疑问。关于:“买二手房交契税是按房的评估价的1%交还是按买房的房款的1%交?”的税费标准问题,地税局给出以下回复:若房产交易价格偏低,在过户时,地税机关会根据纳税人出售住房的所处区域、地理位置、建造时间、房屋类型、住房平均价格水平等因素,对其进行评估,后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若价格合理,则以房屋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搜房网解读:此处所说房产交易价是指卖方在房屋买卖登记的网签价格,比如真实交易价格是120万,为了减少税费,网签登记的时候提交的交易价是80万,明显低于市场价,地税局会重新评估,按照评估价来计算契税。如果登记的价格符合市场价,不会有太大的偏差,就会按照登记的交易价计算税费。
另外,契税的税率是根据财税[2010]94号文的规定来确定的,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按1.5%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适用3%的税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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