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真半假!但是作为父母,不容小觑!
父母因为未能履行偿还义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的“老赖”,会不会被高校拒绝录取吗?这个不一定,要区分开来。
首先,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国家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我国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但是,如果是私立(民办),尤其是高收费的私立学校,则不在这个适用范围内。也就是说,这些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录取征信有污点的子女或者本人。
其次,就算是公办学校,但是父母如果征信有污点,那么有一部分学校,也是会被拒绝录取的。比如军警官院校,政法类院校等,简而言之就是毕业后进入国家机关工作的这些学校,是会对学生的历史进行考察的。
不过,也有例外情况,比如在子女入学前履行完手续,或者学生本人有特长,对国家有贡献等,考察也会相对宽松。
所以,如果目前有债务未能偿还,首先不必过于担心,其次想办法积极履行,如果不能全部偿还,分偿还,争取得到债权人的谅解,请求撤销对你的强制执行;
笔者认为: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珠帘下一代的教育问题;哪怕是让下一代承担偿还责任也行;但是,在接受教育上动手脚,这是太不合理的!
感谢阅读!
是的。
如果家长是“老赖”,是真的会导致孩子无法被一部分高校录取,如私立学校、政法学校等。并不是说所有高校都不录取,只是一部分高校拒绝录取家长是“老赖”的学生。
一、家长是“老赖”,不会直接限制孩子读高校,但是会有影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如果被执行人被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那么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我们都知道大多数高校都是公办大学,收费不高,但是仍有许多大学是私立民办,或者是公私合并的大学,这样的大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收费特别高。
高等教育并不是属于义务教育,如果“老赖”的子女选择收费高的私立大学或公私合并大学,这些学校是不会录取他们的。
选择这些学校意味着高消费,家长是“老赖”本身就已经限制了高消费,他们的子女如果就读高消费的大学,等于变相高消费。还有“老赖”用债权人的钱去赠予子女高消费,这对债权人实在是不公平,不合理。
二、特殊公立大学也会拒收“老赖”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一个人读大学是不会查他父母的征信,可是有些特殊的大学是会查父母的征信和政治状态的,比如政法类大学和军事院校等。
这样的大学本身就有着特殊性质,培养的每一个人未来在社会上担当重任,要求极其严格,对他本人和家庭都会做出政审,发现有污点,任学生再优秀也是不会接收。
很多人会说这不是古代的“连坐”惩罚,父母有问题子女也要连带惩罚,其实这样说也没有错,有些错误父母犯下了孩子就得承担的。孩子和父母的关系一条藤上的蚂蚱,是一荣俱荣,一辱俱辱。
理性的说孩子是独立的个体,可是谁家的孩子不问父母要钱,不花父母的钱呢?父母拿着债权人的钱在为自己的子女高消费,让子女享受本该属于债权人的权利,实属不公。
三、为了子女的未来,拒绝做“老赖”欠钱之后想办法还钱,不应该理直气壮做“老赖”,如欠银行欠款,你可以和银行商议多给自己一些时间,到时候一次性结清或者是分期付款等方式还款,总之要有诚恳的态度与银行协商,并拿住真心诚意来还款。
有时候欠钱不可怕,怕的是欠钱不还,如罗永浩,欠了好几个亿,被限制高消费,人家不慌不忙不急不躁,拼命赚钱还债,最后解除了被限制高消费,还自己一个自由身。
罗永浩用自己的例子证明欠多少债都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欠债后不拼命赚钱还债。为了子女的未来,为了自己的后半生,还是努力赚钱,将欠下的钱还上的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