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委托招商?

如题所述

委托招商,也称招商代理制,是指政府或某一机构、单位为发展本地经济,在规定相应职责、权限和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受托人代理进行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的一种经济活动。
这种方式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理机构或个人不与投资者签订任何招商引资协议,需要时由委托方出面签订,受托方是实行分成制的项目推介人员。
委托方在项目推介或转移成功后,按照招商额的一定比例付给佣金。特征是受托方只负责按照委托方要求对项目进行招商引资,类似一种“雇佣”关系。
拓展资料:
招商,简单可以诠释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是一项选择,也是一项替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招商,即招揽商户,它是指发包方将自己的服务、产品面向一定范围进行发布,以招募商户共同发展。
常见类型
1.一站式招商外包
2.企业招商
3.政府招商
4.园区招商
5.商业招商
6.再出发品牌招商
7.再出发连锁招商
授权委托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委托人依据公司指示操作,没有过失不承担责任,有法律效力。
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
2、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第六十七条规定:“代理人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或知道被代理的事项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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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0
委托招商就是地方政府在规定相应职责、权限和要求的前提下,将招商工作委托给第三方运营公司,政府出运营费、出政策、出考核指标,把控总体方向;运营公司在当地组建团队,完成预定招商目标。举个例子:山东中欧制造国际企业港独家委托谷川联行进行招商引资服务,一年的时间将省内由招商引资额尾部位置提升至招商引资额头部位置。谷川联行强大的招商能力,可以将大量资源导入委托区域。
第2个回答  2022-06-25
委托招商是政府采取有偿支付的办法,委托对目标招商地熟悉的机构、知名人士、商界名人推荐项目,达到招商引资目的。
第3个回答  2020-07-20
委托招商是政府采取有偿支付的办法,委托对目标招商地熟悉的机构、知名人士、商界名人推荐项目,达到招商引资目的。比如说谷川联行就是最早做招商引资的机构,在业内口碑业绩较好,落地的项目也比较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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