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百度贴吧上发表了一篇文章,上面写了一些老师在班上的事情,由于过于激动说了一些骂人的话.这件事被老师知道了,老师就让我先不要上学,等他把知青的人都查清楚才可以去上学---害怕我串供!老师这样做违法吗?我说的事情都是真实的,就是言辞过激,是违法的吗?
你的老师已经明显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你可以到教育部门去反映这个问题,相信肯定会得到公正的解决。
老师的权利义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