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在线服务众包平台呼入支撑方引入要求
(1)全国范围内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中一项或多项许可证;
(2)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注册客服类会员人数不少于500人;
(3)人力资源许可证或劳务派遣许可证,其派遣劳务员工人数应不少于2000人;
注:提供以上资质中的其中之一即可,常用的资质为“全国范围内呼叫中心业务经营许可证”
服务支撑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的应答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正本备查,并承诺在合同执行中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
企业信誉良好,近3年中无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开具的罚单、相应处罚或仲裁情况,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项目质量问题和未发生过泄露客户信息事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营业执照中具备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营业资质,可开具在线公司要求的电信服务科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支撑方引入后可根据总部要求开票结算。
服务支撑方需具备不少于50个坐席数量;单座席面积大于等于2.5平方米,工作区噪音控制在50分贝以下;现场需具备消防基础设施要求;网络设备需符合基本要求,具备稳定的互联网条件,单设备台席带宽不低于2兆;服务支撑方生产现场需安装电子巡店设备,需提供相应承诺书。
根据业务需求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承诺其非呼入业务生产规模不低于50人,并承诺提供20人应急支撑团队,可供平台随时调取支撑应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