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听说过民国时期人们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十五岁的这一个说法。在网上,对于一些民国时期的讨论和辩论中,这一说法也被当作事实加以引用,有时还可以作为其有利的论点。那么,这个说法到底熟不熟实呢,存不存在夸大呢?
首先,35岁这个数字,第一次出现是在一篇由美国学者发表的文章之中。这一报道的时间太过久远,而且他只是针对当时的一些农村地区,加上简单粗略的计算方法,它的可靠程度实在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在进一步讨论之前,还有必要说一下平均寿命,这个平均寿命可以说是民国死亡的人的平均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但是也可以说是一位在民国出生的人预期可以活到三十五岁。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还没有系统规范的对平均寿命做出过计算评价,在二三十年代,有些学者通过部分地区有限的数字计算过平均寿命,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美国学者的这一民国人们平均寿命在三十五岁的这一报道。
这位美国学者的依据,是金陵大学在二九年到三一年期间对于百余个县的共三万八千二百五十六户农村家庭的调查。通过这几年内的死亡人口得出,预期寿命在三十五岁左右。且不管这一结论的代表性是否足以包括整个民国,但是就单单后来的一些曲解就足以让人发现前文说法的局限性。美国学者的结论被传后简化为民国时期人均寿命才三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