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免3减半的税收政策是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企业经营的第1年到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第4年到第6年期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规定。能够享受到这个优惠税收政策的企业,主要是指的一些从事节能环保方面,从事海水淡化方面,沼气综合利用等方面的企业。这些是属于国家重点
公共设施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
非营利组织的收入。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