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县有30个局。分别是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水务局,统计局,财政局,审计局,林业局,气象局,科技局,商务局,档案局,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退役军人局,市场监管局,发展和改革局,文化和旅游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政局的作用
贯彻执行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
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