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3-16
这个公司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不能收取员工违约金就收取了培训费,但是这个培训费的收取要有标准,这个赔偿我可以肯定是不合法的,这个价格是物价局不会批的,劳动局也不会备案的,所以你不要害怕,要勇敢斗争,如果请媒体再介入就更有胜算了
第2个回答 2009-03-04
胳膊大腿。自己想想吧。
真有好机会的话。那么你走。
没好机会。那么别折腾了。
第3个回答 2009-03-05
根据劳动法条例:
1.公司与员工签署的合同中存在培训赔偿问题的,应向有关员工或部门提交培训的发票或提出具体证据证明该培训的公司实际支出,可以打打这一点。
2.培训费的分摊是否按照一年一年还是一个月一个月,这个没有任何文件支持,依双方合同约定。
3.这起官司还是有的打的,胜算比较高,因为培训没有合法依据其价值,除非它能提供当时为这个培训支付了费用的凭证。如果是这样的话,任何单位老总跟你交流一下也算培训,你离职的话是不是得赔钱啊?当然不可能。这个是命脉。
4.就算赔偿,赔偿金不得超过劳动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你明白了吧,踏实睡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