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蕙计划学生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4、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以下学生优先资助: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对象:2023年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普通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申请时间:2023年7月20日-9月20日。
办理程序
一、申请报名:
1、学生需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申请贫困类型佐证材料、户口本(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增减页)、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证件照一张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二、落实对象:按照资助条件和资助名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出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三、公示审批: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大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资助金发放:审核通过后由资助中心将项目名单报送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终审确定名单后,直接将资金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
滋蕙计划学生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4、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
5、家庭经济困难特别困难,以下学生优先资助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对象:2023年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普通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市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市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申请时间:2023年7月20日-9月20日。
办理程序
一、申请报名:
1、学生需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需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申请贫困类型佐证材料、户口本(户主页、学生本人页、增减页)、银行卡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证件照一张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二、落实对象:按照资助条件和资助名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提出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
三、公示审批: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大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的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资助金发放:审核通过后由资助中心将项目名单报送至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会终审确定名单后,直接将资金发放至学生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