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2008年6月初经公司原同事,现中国平安业务员介绍参与了一次保险介绍会,并当场签下平安“智盈人生万能险”包括重大疾病险10万,寿险15万。不想4个月后,因肚子胀多日,经在医院检查出了卵巢癌3期,这对我们家当真如晴天霹雳,唯一可以算上点安慰的是有这个保险,但申报到现在近3个月了,还是没有顺利赔付,原因是说我们投保时未如实告知。
我母亲当时在介绍会上填写的保单,业务员和主任所问的每一项都如实回答了,在问到最近体检有无异常时,由于我母亲在6月份刚刚做过体检,身体一切正常,只是尿里有3个+的浅血,当时询问过体检医院的医生,他告诉我母亲没有问题,还称赞我母亲在这个年纪身体算好的了。而且体检时我母亲经期刚过,所以并没有在意。在他们询问此项时,我母亲就告诉他尿里有点浅血,但医生说正常,他们就在保单上画了勾,并说这个没关系,以后审核前还会有体检。然后就匆匆把保单拿走了,并没有让我母亲再纤细核实。后来打电话通知我母亲,说公司制度变更了,体检取消了,就这样保单生效。
现在审核部来调查投保人情况,却以尿里有浅血没有如实告知为由,称属于过失未告知拒绝全额赔付,只肯赔付原保单一半价值的保费,这让我母亲及家人很不能接受。经询问主治医生尿里有浅血跟卵巢癌并无关系,即使属于过失未告知也不应由我母亲承担此过失责任,填单当天我母亲全部如实告知业务员及主任询问的每一项,他们填写了保单并以公司制度变更为由省略了中老年投保必要的体检,更让我觉得当初从填单开始就是个陷阱。
求大家告诉我平安保险的做法是否合理?如果最后走到起诉这一步是否有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