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社会有个问题挺普遍,大学毕业后居然成了黑户。相信现在还有为数众多的朋友没有关注到自己的这个问题,或者是关注到了却有不知该怎么办。现在我仅说点自己的经历,给予有这方面需要的朋友一些帮助,如果你自身没有这个困扰,而你身边便有这种苦恼的朋友,那么请你也转告于他。
先说下我的情况。我2005年7月大学毕业,毕业学生在北京,未办理档案留存学校手续,也未和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所以档案和户口都是直接打回生源省份江西。因我本人毕业便到苏州工作,档案和户口的事情当时是委托一同学代为办理,不过因为大家都不在意这方面的事情,所以办了和没办没什么区别,结果就是一个,我是黑户,档案也不知在哪儿了。
工作的这两年多近三年,也很少理会这事,毕竟觉得没什么大用处,直到现在想着结婚的问题时,才发觉到问题的严重,因为我是黑户,没户口结什么婚,而且我并未办理二代身份证,这样的话我恐怕最后会成为一个连起码身份都没法证明的人,这问题可就不是一般的大了。
直到五一前,亲自跑了一大圈,一周在火车上待了有近5天才总算把事情搞定,拿到了户口本。
那么,在你去解决这种陈年老帐的户口问题时,有几样事情得做准备的。
一,你首先要确认,你当初是否办理了档案留校手续。如果是,恭喜你,在有效期内回学校直接办理就好了。如果没有,请往下看。
二,拿到你学校主管派出所的联系方式,最好是电话,别怕麻烦,网上搜,托同学问,反正能拿到就好。之所以要这个,便在于你的户口迁移证补开可是通过他的。而准备的资料问他是最直接的了。
三,弄清楚,你毕业时档案发到哪儿了?这个一般都比较容易,因为各省第一次都是发回本省省会的就业指导中心,网上也很容易搜索到,如果你实在不知道,那就打电话回学校问一下,没人会不告诉你的。从这个指导中心,你能让他帮你查询你的档案发回哪儿了。一般都是一级一级往下发,如果他告诉你,档案发回你原籍所处的市了,那问他要你市的就业办的电话,接着问,有可能档案最终被打到县一级去了。查到了档案所在,问题也就解决了一个了。当然,也有可能档案没有往下打,那你就得自己问清楚了。
四,让家人从自己家所辖派出所开出未落户证明,看清楚,是自己家所属派出所,同时开的是未落户证明,用来证明你原先是那地方人,因什么缘故迁移了户口,至今户口还未迁回落户。这个是个“保险”,如果不小心其他的程序你弄错了,至少还能用他顶用下,像我便是这样,如果不是开了这证明,事就没办成了,因为我亲自跑南昌的那趟,把证明开错了。最后还是南昌的证明和自己家证明合在一块,北京的派出所才通融给补办了迁移证,想想都险。所以说,办了是有备无患。
五,确认你当初的户口迁移证的迁移地。这个要注意了,一般来说,从你学校迁出的迁移证,开的迁入地并不是你原来的老家,而是你省会的就业指导中心。所以,千万记住,打电话给你学校那边的派出所,请他帮你查询,你当初的户口迁移证是迁到哪儿的?这个就是最准的了。
六,到原来的户口迁移证迁入地(一般就是省会的就业指导中心)所属派出所,开具未落户证明。记住,是管辖就业指导中心的派出,不是就业指导中心。至于派出所需要什么资料才肯给你开证明,你直接问他好了,最多不过是去就业指导中心磨点嘴皮出点材料。一般就业指导中心不会为难你的,记得喊人老师噢。
七,带上两份派出所未落户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去学校,(有条件的话,就先打印两份申请吧,一份打给学校那边的派出所,一份打给学校,不行的话就当时手写,这个没什么关系)先去派出所把户口迁移证补了。然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介绍信,然后去学校所在城市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报到证。补报到证很容易,有介绍信,交点钱,屁功夫就能搞定了。
八,带上补办的户口迁移证和报到证,去你省会的就业指导中心,补报到(其实他们也不认为是补报到,反正拿着没错),他们会给出具遗失证明,你再去下一级的档案所在地,照样盖章。
九,到你要落户的地方(一般就是家里了),拿上你老爸/老妈的(你户口要挂靠谁的就拿谁的,三姑六姨应该都可以)户口薄,让你所属的行政单位(村,镇之类的,反正到最小好了,而且要是直接管辖你所落户地区的行政单位)出具接收证明,这个证明上最好很清楚的反映出了你和你想挂靠户口的户主关系(父子之类的),复印好你所拿户口的前几页。到你要落户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恭喜你,脱离黑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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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比较繁杂,我就依自身经历给个路线图,各位朋友依自身情况酌情参考。
一 1,联系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了解到档案已经发回景德镇市,获得了景德镇就业办电话-->2,致电景德镇就业办,获悉档案不在那里了,有可能已经接着往下发,获得县教育局档案室电话-->3,致电县教育局档案室,获悉档案保存在那里。(档案问题解决了)
二 1,请家人去所处派出所开具了“未落户证明”-->2,收到“未落户证明”,带上毕业证,出发前往北京-->3,到学校所处派出所,拿出相关证明,被告知,该证明无效,因为当初的迁移证是迁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需要由这个地方出具“未落户证明”-->3,致电"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户籍科”询问相关证明事宜,获答复后,当天含泪坐火车奔赴南昌,从“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获得加盖了中心印章的证明,接着返回北京-->4,被北京派出所告之,证明出具有误,不能由“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出具,而应该是其所属派出所出具。无奈之下,只得博取同情,最终用中心出具的证明和老家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一起才获认可,通融下给予补办户口迁移证-->5,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介绍信,声明原报到证遗失-->6,到北京市高等院校就业指导中心补办报到证-->7,到“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获知2005年已经报到过了,中心出具遗失证明,加盖印章--->8,到景德镇就业办,在报到证遗失证明上加盖印章--->9,到县教育局,被告之不用盖印了,直接去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0,到所在地派出所,按要求拿了我老爸的户口薄,从村里出具了接收证明,复印了我老爸户口簿前几页和我毕业证,办理完成自己的户口薄。
以上的第二大条,关于补办户口的说明中,你或许也注意到了关于报到证的,最终这个是没派上用场,从这点来说,我走了不少冤枉路。可因各自情形不同,希望各位能详细询问将落户的派出所,凭户口迁移证(注意说明,户口迁入地是省会就业指导中心),毕业证书,接收证明等等文件,是否可以直接办理落户,如果可以,就没必要补办报到证了。可如果并不放心,我觉得还是按所有流程走下来,该补的补,一时的小麻烦,或许可以避免你更大的麻烦。 参考资料:
http://www.mmy100.com/bbs/ 要想了解更多,请照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www.z-shu.ws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