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患病于2008年末在长沙市住的院,但我们没买2008年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却买了2009年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0块钱的那种)。治病期间跨了两个年度2008/2009,请问我们买了2009年的保险可以报销吗?在市级医院住的院到县里能报销多少?报销程序是怎么样的?急!急 急!哪位好心人能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