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不少朋友咨询小新,说是收到一条这样类似的短信:专为“健康人”量身制定的一款爱心产品——大病互助计划,加入该计划只需要几元钱,就可以以会员的身份互助分摊体系来保障计划内的60种大病,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保障金等内容,收到这些短信的朋友都拿来询问小新,是否确有其事,还以为是保险公司的搞的优惠活动呢?
还有一些朋友知道这个不是保险产品,但对这个互助计划很好奇,也觉得很划算,问小新能不能参加一下?是否靠谱等。其实,不管是疑问还是好奇,我们首要知道,这个大病互助计划到底是什么?
这种产品在互联网上很多,目前已有好几百家,但基本都差不多,宣传的是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理念。而作为用户的我们加入大病互计划的初衷是: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虽然我们都祈祷自己不会遭受大病困扰,然而一旦大病来袭,加入这种互助,希望能够在这个计划下获得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而大病互助计划的操作是:你可以交很少的钱甚至不交钱就可以参加到这么一个计划中,当参加的这个计划中的人员不幸得了重病之后,他就可以申请互助金,让这个计划中的其他人员来分摊!
举个例子:
有这么一个大病互助计划,有200人参加,其中有一个人得了重病,他就来按约定申请互助金,那么其他的199人就要按照约定,来分摊他申请的这个互助金。如果你选择不分摊,就自动的退出这个计划了。
是不是感觉这个大病互助计划很不错啊,满足了我们的购买的初衷,性价比也很高,感觉比购买保险好多了?
这个大病互助计划到底是不是比保险产品好多了?是不是性价比很高?要看了下面的文字再决定。
大病互助计划有两个不得不说的缺点:
1.大病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产品
关于这点,保监会有明确的规定:这些做互助计划的互联网公司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或保险中介经营资质,互助计划也非保险产品。相关互助计划没有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也没有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财务稳定性和赔偿给付能力方面没有充分保证。
简单说,现有“互助计划”经营主体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部分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且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不完善,容易引发会员纠纷,蕴含一定潜在风险。也就是说,“大病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产品,网络互助平台与相互保险社也有着本质区别。同时,所谓“大病互助计划”目前没有看到较清晰的盈利模式,游离在监管之外,未来走向存在不确定性。
说白了就是不受监管,在法律上也不太受保护。那么这就会带来一个问题,当我们需要申请互助金的时候,如果出现纠纷就会很麻烦!我们不管是参加这个大病互助计划还是购买保险产品,都是为了保障未来的万一,一旦出现不幸,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保证,但这个保证要是存在问题的话,大家就要谨慎对待了。
2.大病互助计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存在问题?
由于大病互助计划是一个缺乏监管的状态,说白了就是一些松散组织,那么就可能存在平台本身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以及道德问题。
比如说:这个平台本身的道德线能不能过,会不会出现卷钱跑路的事情,还有能不能防止有些人钻空子或利用伪造病历等卑劣手段骗取这个平台互助金。
由于这个平台是互联网平台,对参与人的情况,虽有一些办法去查实,但并不能做到完全无漏洞,可能让很多人钻了空子,对分摊互助金的人来说就是一种损失。
同时,针对这些大病互助计划平台究竟是金融创新还是非法集资,目前虽然还没有定论,但监管层已频频发声提醒。今年4月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提示》:
内容中提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往往涉嫌非法集资。以此提醒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产品时,务必要谨慎小心,避免落入骗局或非法集资陷阱。所以,大病互助计划在缺乏监管,又比较松散,没有一套很完整的社会互信(征信)体系,是没有那么靠谱的!所以,我们要谨慎行之。
说完了缺点之后,很多朋友觉得这种大病互助计划的性价比真的很高,那我们来看一下性价比的问题。
假设了,有这样一种比较大的互助平台:注册用户在300万,你要参加它的癌症互助保障计划,每年要交6元钱,最高的互助金为30万元。
此时,大家不要忘了,在其他成员不幸生病之后,你还要去分摊他申请的互助金,这个账就要好好算算了。
目前,
根据中国癌症统计数据:农村,基本是每十万人患癌人数为213.6人,城市,稍微低一些,也是要到每十万人患癌人数为191.5人左右,小新就取个大约值吧,每十万人患癌人数为200人,以方便计算。
如果这么算下来的话,300万人每年可能要有6000个人要得癌症,那么6000人乘以30万,差不多就是18亿,那再分摊到这个300万人身上,每年每人差不多是600元。
如果是从600元购买重疾险,保额30万来看的话,是便宜了不少,而且想要用600元买30万的保额,一般情况下是买不到的。但我们要知道,重大疾病保险不只保障癌症,还保障其他几十种甚至上百种疾病,如果加上这些疾病的分摊,其实性价比并不是那么明显。
以上3点,直接或间接的说明了这种互助计划的缺点,但是不是就不要参加呢?
也不是,目前这个大病互助计划是一个比较新兴的事物,如果说在未来一段时间能够配合上监管,能够以健康的方式发展下去的话,对我们来说还是比较有利的。但是目前来看,就拿那两点缺点,小新觉得如果大家想参与一下,体验一下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把它作为一个保障工具来使用的话,小新就不建议了,还是建议大家考虑正规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